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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CBS20240704FJSZ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已由202407032209000310719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及一次网、门卫、宿舍楼及煤渣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池北区约348万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改造升级,主要包括改造一次网管网长度9500米、二次网管网长度约15050米;热源厂、换热站、供热锅炉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及新建;新建食堂宿舍楼1栋3层,面积约932.94平方米;门卫检斤楼1栋2层,面积约107.35平方米;以及对热源厂现有4台共计289MW供热能力锅炉进行超低排改造等。
2.3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招标范围 |
一标段 | 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一次网、门卫、宿舍楼及煤渣棚工程 | CBS20240704FJSZ01001001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包含全部施工内容 |
二标段 | 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工程监理 | CBS20240704FJSZ01001002 |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备案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及与本项目相关工程的监理服务 |
2.4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
2.5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工期:2024年8月8日-2024年9月30日。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理备案结束为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质量标准:
一标段: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执行;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一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一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且应无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业绩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一标段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二标段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7月5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11日17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客服电话:0431-85177688。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0日9时30分,地点: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右侧(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调试远程开标所需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文心广场2号楼
联系人:董辉
联系电话:150433707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 系 人:李洋
电 话:0431-8168583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3-5710538
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白山管委会住建局扫黑办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3-5711233
长白山管委会建筑市场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3-5710538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