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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CS20240719FJSZ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详见长发改审批字[2022]27号文件及《关于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的确认通知》),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自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4年二道区东新开河01小区分流改造工程(二)工程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4年二道区东新开河01小区分流改造工程(二)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勘察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测量及物探、钻探);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东新开河01小区分流改造工程(二)【4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5工程建设周期: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勘察设计周期:中标后7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2.6 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合同履行:应执行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修订版本;执行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委托建设管理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资质须符合以下①②③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3.5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近五年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部分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设计人员3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4)施工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5)其他人员: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设计人员除外),否则按废标处理。提供本单位缴纳(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中标人应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转材料及其它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1)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4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5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
3.1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任人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07月22日8时30分至2024年07月26日16时00分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数字证书(CA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远达大街交汇处蓝色港湾二期G区第24幢101号房308室
联 系 人:刘晓婷
电 话:1389480256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众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7号厂房
联系人:何雷、徐珊珊
电 话:18186899927(办公电话)
邮 箱:cczfzbdl@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