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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和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HF-20240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3]2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和造价咨询。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 标段项目名称 | 标段项目编号 | 招标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1 |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 | JLHF-2024015-1 | 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管网综合、室内装饰装修、道路景观绿化等设计服务;配合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后续施工、项目验收、竣工结算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 | 21221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业主要求的服务内容并提交成果文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直至工程验收结束止 |
2 |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 JLHF-2024015-2 | 提供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配合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签证变更审核、驻场工程师、工程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 | 468800.00 | 施工图设计后15日内完成业主要求的服务内容并提交成果文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直至工程验收结束止 |
2.3项目规模:项目规划建(构)筑物总面积31445.61㎡,其中建筑总面积21195.61㎡,构筑物总面积10250㎡。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综合楼1栋,建筑总面积15906.85㎡;农产品精深加工实训中心2栋,建筑总面积3890.66㎡;设备用房1栋,建筑总面积433.52㎡;实训智能温室大棚连廊3座,建筑总面积964.58㎡;实训智能温室大棚14栋,构筑物总面积10250㎡;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2.4建设地点:(长春新区)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吉北线以南、盛港大街以东、远景大街以西、规划高等院校用地以北,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龙嘉校区校园内。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委托代理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单位名称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委托代理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3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一标段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一标段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10本项目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4日上午8:00至2024年07月31日16:00前,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dzhpx/czsc/)。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线上远程开标,线上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3278号
联系人:刘永瀚
电话:0431-8460301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A区316-1室
联系人:卜秀云
电话:0431-84687252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