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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GJ-CZFW-242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发改审批〔2020〕2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及长春师范大学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春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三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三标段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工程学院组团楼(9408.14平方米)、公共教学楼(1)(19068平方米),文科二组团楼(19335.67平方米),学生宿舍(7)(9724平方米),外教公寓及学生公寓(8)(9600.11平方米),学生食堂二(8900.57平方米),校医院(3350.52平方米),后勤综合楼(5980.5平方米),学生商业服务中心(5000平方米),建筑物9个,以及附属设施门卫(100平方米)、开闭所(13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605.21平方米。上述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等,须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以及委托人要求的服务内容等;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结算审计阶段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标段最后一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结算值财政评审后5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195.1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监理人员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无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2.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机构人员需满足强制性最低标准。
土建监理工程师4人,水监理工程师1人,电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安全监理工程师2人,资料员1人。
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无在监工程,必须持证上岗,现场监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提供近年(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
3.3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监理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上一年度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8月1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7日16时00分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26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后180分钟内将投标文件(要求与上传到评标系统内的投标文件一致)电子版(PDF格式)及评标结果公示摘录表(Word格式/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内容)一同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497442030@qq.com)内,逾期发送的后果自负;
5.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要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7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师范大学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联 系 人:尚天龙
办公电话: 15604462935
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人:袁新桐、刘诗杭、梁雪
办公电话:15044139322、17767728616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335731
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日期: 2024年8月1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