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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屯车辆段地坑固定式架车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吉发改审批【2020】80号),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屯车辆段地坑固定式架车机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项目招标概况: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全长约44.3km,共设车站36座。为西南至东北方向的骨干线,线路串联了富锋团、主城、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和兴隆团。
本线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速度80km/h。全线设置一段两场,其中富锋停车场位于线路南端的起点,鲁家屯车辆段位于线路南部,兴隆停车场位于线路北端的终点。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沿硅谷大街、前进大街、延安大街、湖西路、红旗街、建政路、长春大街敷设,起点为硅谷大街与卓越大街交汇处的西南枢纽站,途径超强街站、顺达路站、越达路站、安新路站、蔚山路西站、硅谷广场站、硅谷大街站、繁荣路西站、南湖广场站、湖西路站、工农大路站、文化广场站、同志街站、人民广场站、大经路站、亚泰大街站、止于东大桥站。线路全长20.166km(右线),共设置18座车站,全部为地下站,最大站间距为1669.526m(右线),为硅谷大街至繁荣路西区间;最小站间距为642.797m(右线),为顺达路至越达路区间;平均站间距为1127.814m(右线)。换乘站8座,在蔚山路西站与远景空港线换乘;在硅谷广场站与在建6号线换乘;在硅谷大街站与已运营3号线换乘;在南湖广场站与在建7号线换乘;在湖西路站与远景双阳线换乘;在文化广场站与已运营2号线换乘;在人民广场站与已运营1号线换乘;在东大桥站与已运营4号线换乘。
一期工程线路南端起点处设鲁家屯车辆段一座,占地面积24.024公顷。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2025年建成通车,研究年限初期为2028年,近期为2035年,远期为2050年。在工程实施阶段,买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整工程计划,卖方对此应具备迅速响应的能力。(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招标内容: 地坑固定式架车机1组,架6辆车,同时具备架6辆车体的功能。所供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货物运输、供货、出厂验收、设备安装基础检查、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直至交付最终用户以及质保期服务等内容。卖方在设计联络、出厂检验的投标报价时易损易耗件等设备要按单价、数量分项报价。图纸、技术文件等资料的提供。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3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计划交货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2.5最高投标限价:7276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是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1个及以上同类设备供货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份的社会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6日8时30分至2024年08月12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 系 人:殷红
联系电话: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 温明伟
电 话: 0431-8161918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