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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YZZB-2024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及泵站配电工程已由长莲发改审批[20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及泵站配电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包含乙二路、乙五路、乙六路、建一街、建二街、建四街、建五街、建六街、丙三十路、丙三十二街、丙三十三街、南一路、南三路、南五街、康一路、康二路、康三路、康四路、康五路、康六路、丙十四路、丙十六路、丙十七路、丙十一街、开五街、开七街、雾十二路、雾十一路、开一街、雾一路、雾二路、雾三路、丙一路;丙二路、雾六路、开九街、开十街,世一路、世三路、丙十四路、丙四十八街、世茂环路、知音路、泉四路、乐二街、乐三街等市政道路新建交通设施箱变配电、电缆敷设及供水泵站、污水泵站箱变配电、电缆敷设;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建设工期全过程,包含与建设工期相对应,审计阶段(如有)及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时间;
2.5项目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2.6最高投标限价:30.6272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近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截止之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及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及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底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且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7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22〕5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在信用修复前,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底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获取招标文件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9月2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6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开标室。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建设信息网》(维护中暂不发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431-813312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6号
联 系 人:谭爽
电 话:0431-80740783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夏工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编:130125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