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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育基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施工四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227号
一、招标条件
2024年教育基建项目施工及监理已由农安县财政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安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
2.1.1招标范围:2024年教育基建项目施工及监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2建设规模:2024年教育基建项目施工及监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工程建设地点:农安县。
2.3最高投标限价:181.626万元,详细划分如下:
标段 | 学校名称 | 项目内容 | 招标控制价 | 标段合计 |
2024年教育基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施工四标段) | 农安县二实验小学 | 大门含门库 | 11.4495万元 | 181.626万元 |
农安县德彪小学 | 防水 | 37.0076万元 | ||
农安县第五中学 | 防水 | 33.2037万元 | ||
农安县第三初级中学附属幼儿园(农安县第四幼儿园) | 硬化、围墙 | 79.4967万元 | ||
农安县合隆镇中学 | 伸缩门 | 20.4685万元 |
2.4计划开竣工日期: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1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
3.3.1(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类似业绩一项。
3.3.2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5.1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测量员1人、安全员1人;
3.5.2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5.3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测量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4 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C证);
3.5.5 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全部人员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6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提供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在2024年教育基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施工一、二、三、五、六、七、八标段)已经中标的,不允许就本次招标进行报名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9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PS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register)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3】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农安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农安县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431-8972579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联 系 人:成新宇、刘艳梅
电 话:0431-8180810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农安县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263188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4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3265755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建设大厦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