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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LHY-2024-09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沐德街、爱民街、保障房配套路、育红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批〔2024〕70号文件、德发改审批【2024】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惠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沐德街、爱民街、保障房配套路、育红路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内(德惠市东部城区);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沐德街为南北向城市支路,道路工程起点交既有松柏路,桩号为K0+014.39;道路工程终点桩号为K1+978.909。爱民街为南北向城市支路,道路工程起点接既有土路边,桩号为K0+000;道路工程终点接育红路路边,桩号为K0+583.544。保障房配套路道路长为268.53m,道路横断面形式为单幅路,双向两车道,道路宽度5-6m。育红路道路工程起点交既有沐德街路中,桩号为K0+000。道路工程终点交拥军街路中,桩号为K0+255.797。本次道路工程设计范围起点桩号为K0+003.969,设计终点桩号为K0+249.795。
2.4招标范围:沐德街、爱民街、保障房配套路、育红路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4年11月8日-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6最高投标限价:785.2650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 在近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 ,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l.gov.cn/ggzy/dzhpx/czsc/)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
5.2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吉 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一 体 化 平 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惠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德惠市
联系人:蒋磊
电话:0431-872256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桓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升阳街155号西安花园
联系人:王禹
联系电话:13756073668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马畅
联系电话:0431-81188803
9.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1188803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