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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YZX2024-19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3】136号、长发改资【2024】2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代建单位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学校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新区)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吉北线以南、盛港大街以东、远景大街以西、规划高等院校用地以北,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龙嘉校区校园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建(构)筑物总面积31488.47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1238.47平方米,构筑物总面积10250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栋、农产品深加工实训中心2栋、设备用房1栋、实训智能温室大棚连廊3座、实训智能温室大棚14栋。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修期结束为止;工程规模增加或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监理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强制性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须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员1人,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是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监理员须是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注:1.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扫描件;所有人员相关信息需已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附网查结果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23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23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4年10月23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本项目业绩(企业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2022〕5号),对信用评价为D级的监理企业,重点监管。在信用修复前,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监理机构强制性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23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除了退休相关证明外,还应提供返聘合同及其他证明文件。证明与投标人的工作关系)。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10月24日8时0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3278号
代建单位: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春雷
电 话:0431-8194255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周承亮
电 话:0431-87644668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335731
八、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2024年10月24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