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信息>政府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儿童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耳鼻喉科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JM-2024-03-00170-1-YX-2024001
2、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耳鼻喉科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442.5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3个包,具体设备参数及功能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设备名称 |
单价(元) |
数量(套/个/批) |
采购预算(元)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
JM-2024-03-00170-1-YX-2024001-1 |
长春市儿童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耳鼻喉科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1包(鼻咽喉手术器械、多功能监护仪等设备) |
鼻咽喉手术器械 |
260,000.00 |
1 |
260,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成供货、安装、 调试,并验收合格 |
多功能监护仪 |
40,000.00 |
2 |
80,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完成供货、安装、 调试,并验收合格 |
||
氦氖激光治疗仪(耳鼻喉) |
100,000.00 |
1 |
100,000.00 |
|||
视频耳镜 |
50,000.00 |
1 |
50,000.00 |
|||
耳鼻喉科治疗台 |
50,000.00 |
1 |
50,000.00 |
|||
鼻窦电动手术设备刀头 |
3,000.00 |
5 |
15,000.00 |
|||
多功能监护仪 |
100,000.00 |
1 |
100,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成供货、安装、 调试,并验收合格 |
||
JM-2024-03-00170-1-YX-2024001-2 |
长春市儿童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耳鼻喉科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2包(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
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 |
1,570,000.00 |
1 |
1,570,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成供货、安装、 调试,并验收合格 |
JM-2024-03-00170-1-YX-2024001-3 |
长春市儿童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耳鼻喉科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3包(耳科显微镜) |
耳科显微镜 |
2,200,000.00 |
1 |
2,200,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成供货、安装、 调试,并验收合格 |
6、供货地点:长春市儿童医院,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该证件。)
4、财务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
5、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6日0时00分至2024年3月22日23时59分止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下载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咨询电话:0431-81697018。
售价:¥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4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大厦(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开标四室;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1) 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应使用企业CA,若使用法人CA上传导致开标当天无法解密或超过解密时间,是投标人的潜在风险。
(2)CA锁办理网址:请投标人自行办理CA锁,网址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
(3)收到 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 CA 登录-CA 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安信CA 驱动,账号绑定 CA 后才能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4)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响应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响应人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6)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若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投标人请注意: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儿童医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321号
联系方式:孙晨西0431-89332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银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南京大街芷江路交汇吉林银行珠江支行楼上701
联系方式:13596406381、18626726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淼
电话:13596406381、18626726991
4.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986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