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信息>政府采购>采购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委员会2024-2025年度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健康体检采购项目进行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jy[2024]00117号-01
2.项目名称:中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委员会2024-2025年度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健康体检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每人每年(¥1,200.00/人/年), 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4.采购需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人员体检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各内设部门和财政拨款的直属事业单位(不含伪满皇宫博物院、长春农业博览园)在编在职(含自定编、辅助管理、行业管理专干)人员及退休、提前离岗、在外挂职人员,预计人数1210人,人数数量浮动上下不超过50人;入围上限2家。
5.合同履行期限:2年(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最高采购限价:
最高不超过每个单项预算,本项目不接受超出最高采购限价的报价,具体报价方式、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相关服务能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体检医院等级资质(如:三级甲等医院资质、三级及以上不含三级甲等医院资质、三级以下不含三级综合医院资质、开展健康体检相关专业医疗机构、体检中心资质)。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8日16:3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将下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在“附件”处上传。
3.方式:“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审核、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5.网上报名资料:(以下资料须在“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的附件处提交)
5.1供应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5.2供应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体检医院等级资质(如:三级甲等医院资质、三级及以上不含三级甲等医院资质、三级以下不含三级综合医院资质、开展健康体检相关专业医疗机构、体检中心资质)。
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4资格条件承诺函,范本前往procure.jingyue.gov.cn下载;
5.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5.6供应商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2.电子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8月21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客户端”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和平台要求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填写供应商代表联系方式。
4.响应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2.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注册报名。
3.本次征集公告同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4.若对“政采云”电子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服务帮助。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征集人)信息:
名 称:中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委员会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理委员会5楼6楼
联 系 人:安娜
联系电话:0431- 89913788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梅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23室
联 系 人:关欣媛
联系电话:0431-84573722
网 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