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0736-ZB202112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2-220174-04-01-271704,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合同签署主体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施工总承包,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一: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车桥1号厂房及办公楼食堂工程
标段二: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车桥2号厂房及厂区工程
本项目标段一和标段二兼投不兼中,即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人,若已经成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则不能作为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但其投标文件参与标段二的评审。
2.2项目概况:
标段一:新建1号厂房建筑面积35195平方米,新建办公楼食堂建筑面积809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食堂,车桥1号厂房、厂房内局部生活间、辅房,厂房内其他建筑、结构、公用、设备特构、公用设备,外网工程等。
标段二:新建2号厂房建筑面积2835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桥2号厂房、厂房内局部生活间、辅房,动力站房、厂房内其他建筑、结构、公用、设备特构、公用设备等、部分厂区外围墙、绿化、停车场、道路、外网工程等。
2.3建设内容:
标段一:
1、车桥1号厂房建筑面积35195.38平方米;结构形式排架结构(空调机房为桁架结构),桩基础,钢柱,钢梁,外墙为成品金属岩棉复合板,屋面为单层压型钢板+铝箔+挤塑板保温+水泥压力板+满粘PVC卷材;主体长度287m,宽度126m,室外总高20.5m;从南向北跨度分布依次为:12m,24m,24m,24m,24m,18m;车间包含生产辅助间、空调机房、局部生活间;
2、办公楼食堂建筑面积8093.07平方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桩基础,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柱,主体长度79.88m,宽度29.83m,室外总高度23.8m,共5层,外墙为玻璃幕墙,屋面为钢筋混凝土屋面板+隔汽膜+挤塑板保温+PVC卷材。
3、通廊建筑面积397.14平方米,钢框架结构,桩基础,钢柱,钢梁,楼承板现浇混凝土地面,外墙为成品金属岩棉复合板,屋面为单层压型钢板+铝箔+挤塑板保温+水泥压力板+满粘PVC卷材,平面呈L形两边长分别为24.3m和25.7m。
3、车桥2号厂房变电所及高压外网电缆。
4、车桥3号厂房变电所及高压外网电缆。
5、包含但不限于厂房及生活间一般土建、设备基础特构、装饰、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天然气、压缩空气、照明、配电、自控等工程。
标段二:
1、车桥2号厂房建筑面积28351.98平方米,结构形式为网架结构,桩基础,钢柱,钢网架,外墙为成品金属岩棉复合板,屋面为单层压型钢板+挤塑板保温+满粘PVC卷材;厂房外贴动力站房采用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桩基础,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外墙为砌体墙外挂金属复合岩棉板; 2号厂房车间主体长度263.2m,宽度95.2m,室外总高18.5m;从西向东跨度分布依次为: 22m,24m,24m,24m;车间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辅助间、空调机房、局部生活间;
2、门卫:门卫1建筑面积64平方米、门卫2、3、4建筑面积5.93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桩基础,外墙采用砌筑墙体,门卫1主体长度10.56m,宽度6.42m,包含门卫室、收发室、卫生间;门卫2、3、4主体长度2.67m,宽度2.22m
3、围墙:厂区围墙采用金属栏杆围墙,立柱下做毛石基础
4、道路、停车场:新建厂区道路、办公楼南侧设置停车场19056平方米。
5、绿化:面积约14005 平方米 ,其中:下沉式绿地面积2405 平方米.草皮或撒草籽
6、包含但不限于厂房及生活间一般土建、设备基础特构、装饰、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天然气、压缩空气、照明、配电、自控及本标段涉及道路、绿化、停车场、围墙、门卫室、外网等工程。
2.4招标范围:
标段一:
本项目为建筑安装工程及公用动力设备安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采购、制作加工,运输、施工、联调联试、缺陷修复、竣工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服务、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工作),即现场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工作、专业协调及配合等阶段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对项目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1、招标范围:详见图纸(招标图纸目录见附件);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
2、招标设计图纸中要求二次设计(如精装修)的部分,二次设计后需经设计院审核认定出图。二次设计部分,其设计费及施工费用含在本次投标综合单价内,不再调整。
3、生产辅助间等需要装饰的主要建构筑物,施工前应提供建筑物内部相应部位的装修效果图供甲方参考。
4、工程竣工图纸(与现场实施施工相符,并装订成册)
5、建安工程、公用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条件完善、地基处理、桩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特构工程;墙面、屋面、地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公用动力设备设施安装工程;建筑节能等相关内容的施工及试验、鉴定、检测等。
6、本标段不包含计算机通信工程,建设单位另行招标,但本标段施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与计算机通信工程交叉配合施工的复杂因素并做好配合。
标段二:
本项目为建筑安装工程及公用动力设备安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采购、制作加工,运输、施工、联调联试、缺陷修复、竣工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服务、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工作),即现场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工作、专业协调及配合等阶段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对项目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1、招标范围:详见图纸(招标图纸目录见附件);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
2、招标设计图纸中要求二次设计(如精装修)的部分,二次设计后需经设计院审核认定出图。二次设计部分,其设计费及施工费用含在本次投标综合单价内,不再调整。
3、特构工程为专业工程暂估价,需施工总承包单位二次招标。
4、生产辅助间等需要装饰的主要建构筑物,施工前应提供建筑物内部相应部位的装修效果图供甲方参考。
5、工程竣工图纸(与现场实施施工相符,并装订成册)
6、建安工程、公用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条件完善、地基处理、桩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特构工程;墙面、屋面、地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公用动力设备设施安装工程;厂区管线工程;道路、停车场、绿化、围墙门卫工程等;建筑节能等相关内容的施工及试验、鉴定、检测等。
7、本标段不包含计算机通信工程,建设单位另行招标,但本标段施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与计算机通信工程交叉配合施工的复杂因素并做好配合,招标所附通信图纸仅供本标段施工配合参考使用。
2.5建设地点: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轴齿中心工业园南侧,隔市政道路乙一路与轴齿中心工业园相望。新建厂区北侧为已建成的融展厂房,西侧为一汽物流用地,东侧为已建成的科华物流厂房和开发区建设用地,厂区北侧为市政道路乙一路,南侧为市政道路丙七街。
2.6计划工期:
标段一:合同签订后2周内开工建设,2022年10月31日整体工程预验收完成,具备交付用户使用条件。其中:2021年11月30日两个新建厂房冷封闭(关键工期);
2021年1月15日两个新建厂房暖封闭(关键工期);
2022年5月31日厂房地面施工及养生完成,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关键工期);
2022年7月31日除自控外厂房预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2022年8月30日完成办公楼装修装饰,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关键工期);
2022年10月15日自控调试完成;
2022年10月31日整体预验收完成,交付使用(关键工期)。
标段二:合同签订后2周内开工建设,2022年10月31日整体工程预验收完成,具备交付用户使用条件。其中:2021年11月30日车桥2号厂房冷封闭(关键工期);
2022年1月15日车桥2号厂房暖封闭(关键工期);
2022年5月30日厂房地面施工及养生完毕,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关键工期);
2022年7月31日除自控外厂房预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2022年8月30日外网、道路、绿化完成;
2022年10月15日自控调试完成;
2022年10月31日整体预验收完成,交付使用(关键工期)。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文件要求和使用功能需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8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175517977元(含税),其中暂列金14000000元(含税),暂估价3200000元(含税)。
标段二:124032712元(含税),其中暂列金10500000元(含税),暂估价1040000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标段一、标段二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业绩要求:标段一、标段二
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且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类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以及验收报告(包括: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相关网页截图,相关网页截图的信息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否则将不予以认可,项目经理的业绩网页截图须体现姓名。
3.3财务要求:标段一、标段二
近两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连续两年利润总额均不得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4项目经理要求:
标段一: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标段二: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标段一、标段二
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安全员须为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注册人员,须提供安全C证,(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示页)且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示页)。
3.7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1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鉴于目前疫情情况,本项目采用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8日,每日上午 8 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底联(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发送至lichangde@faw.com.cn邮箱,同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购买。
4.2 招标文件单个标段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过期不售(以邮件发送资料时间为准),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四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2259号
联 系 人:沈志伟
电 话:0431-8202742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 编:130011
联 系 人:李长德,王莹
联系电话: 0431-81868620/13804461206,0431-81868695/16643162565,
邮箱:lichangde@faw.com.cn
户名: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010002904002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734
电子邮箱:19105698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