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米沙子镇西朝阳大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7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项目对既有的西朝阳大街进行改造,改造道路全长1733.13m,行车道宽度为16.0m。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864.39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0984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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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德惠市米沙子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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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2020年米沙子镇西朝阳大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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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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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西朝阳大街,西朝阳大街起点为高铁桥西侧现状乡道,工程终点102国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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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86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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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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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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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项目对既有的西朝阳大街进行改造,改造道路全长1733.13m,行车道宽度为1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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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4月01日至2023年0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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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3月08日至2022年0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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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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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宋书阁 |
联系电话:13624417888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3月14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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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YGL202203-DF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米沙子镇西朝阳大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批字【2020】1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惠市米沙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米沙子镇西朝阳大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西朝阳大街,西朝阳大街起点为高铁桥西侧现状乡道,工程终点102国道; 2.3计划工期: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共计365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由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组成。项目对既有的西朝阳大街进行改造,改造道路全长1733.13m,行车道宽度为16.0m,既有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面积为 20637.1 m2,既有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面积为6198.3m2,新建沥青混凝土硬化面积为 8950.11m2,新建透水方砖面积为6587.63 m2,新建非透水方砖及既有方砖翻建面积为676.24 m2,铺装立缘石3497.7m,铺装平缘石1001.9m,交通标线 2989.79 m2,新建双臂式路灯98盏;项目新建雨水管网全长1748.30m (d500的管线长1333.7m、d800的管线长113m、d600的管线长114m、d300的管线长187.60m);新建B×H=200×200mm 线性排水沟全长 53.8m;对既有的 D800 污水管线进行清淤,污水管网清淤长度为1480m。 2.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6最高投标限价:1864.3971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9年-2021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本项目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当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册员工并提供近半年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4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均不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拟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3月8日8时30分至2022年3月14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3月2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评标室,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2021]14号文件、长公管委办[2021]19 号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长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立人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惠市米沙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德惠市米沙子镇街道 联系人:宋书阁 电 话:13624417888 招标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虹湾国际B座1227室 邮 编:130062 联 系 人:李浩 电 话:0431-80747636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马畅 联系电话:0431-81188803 10、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1 邮编:130400 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18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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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3月14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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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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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431-80545623 0431-80547772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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