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4地块厂房及配套和A1地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8010.74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346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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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吉林省榆树环城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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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榆树市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4地块厂房及配套和A1地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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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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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吉林省榆树环城工业集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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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801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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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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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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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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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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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0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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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 AB 栋 101 室开标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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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22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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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XYZ2022NO.C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4地块厂房及配套和A1地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已由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审字【2021】91号文件《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榆树市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4地块厂房及配套和A1地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榆树环城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榆树环城工业集中区 2.2建设规模:A1地块:用地面积34072.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期为污水处理建设用地2770㎡。本期厂区内建设有2栋建筑物,分别为1#辅助用房和2#污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300.69㎡,建筑占地面积320.23㎡,其中1#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66.92㎡,2#污水处理站133.77㎡。A4 地块:用地面积59752.5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内建设有6栋建筑物,分别为1#、2#、3#厂房、4#设备用房及5#、6#门卫房;总建筑面积31410.0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0847.57㎡,地下建筑面积 562.48㎡;建筑占地面积30706.79㎡,其中1#、2#、3#厂房建筑面积分别为10123.38㎡,4#设备房建筑面积1027.91㎡,5#、6#门卫房建筑面积分别为6㎡。 2.3合同估算价:8010.7388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10月31日,共37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榆树市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4地块厂房及配套和A1地块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项目所属类别:建筑类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各方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3.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4.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在近三年(2019年7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⑥未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⑦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信誉要求; 4.3.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 标 人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前 , 应 当 注 册 成 为 长 春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 : 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2年09月16日8时30分至 2022年9月22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 CA;(2)登录长春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117 室,技术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 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 AB 栋 101 室开标二室。 5.2 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 AB 栋 101 室开标二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榆树环城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榆树市榆陶公路北侧2.5公里处 邮 编:130499 联 系 人:王玉坤 电 话:193025257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46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曲虹 电 话:0431-87061199 电子邮件:109758654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91018800071191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3624470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 130400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2041 室招投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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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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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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