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増施有机肥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LS20231027NTGC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増施有机肥项目已由吉农办黑土发【2022】12号、吉农办建发【2022】19号、吉市农发【2022】97号、吉市农发【2022】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蛟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蛟河市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増施有机肥项目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内容 | 项目地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 | JLS20231027NTGC04001001 | 蛟河市2022年新站镇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增施有机肥项目(1标段) | 共增施有机肥12500亩 | 新站村、爱河村、仁和村、吉祥村、珍珠村 | 2175000 |
2 | JLS20231027NTGC04001002 | 蛟河市2022年新站镇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增施有机肥项目(2标段) | 共增施有机肥15900亩 | 保安村、靠山村、冷风口村、龙凤村、双旺村 | 2766600 |
3 | JLS20231027NTGC04001003 | 蛟河市2022年新站镇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增施有机肥项目(3标段) | 共增施有机肥14600亩 | 朝阳村、养鱼村、东沟村、平原村 | 2540400 |
4 | JLS20231027NTGC04001004 | 蛟河市2022年乌林乡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增施有机肥项目(4标段) | 共增施有机肥12000亩 | 厂沟村、乌林沟村 | 2088000 |
5 | JLS20231027NTGC04001005 | 蛟河市2022年白石山镇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及黄松甸镇、前进乡、天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增施有机肥项目(5标段) | 共增施有机肥11000亩 | 白石山镇、黄松甸镇、前进乡、天岗镇 | 2552000 |
6 | JLS20231027NTGC04001006 | 蛟河市2022年拉法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增施有机肥项目(6标段) | 共增施有机肥10000亩 | 拉法街道 | 2320000 |
7 | JLS20231027NTGC04001007 | 蛟河市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增施有机肥项目监理服务(7标段) | 监理服务,每个标段最少配备1名监理 | 新站镇、乌林乡、白石山镇、拉法街道、天岗镇、前进乡、黄松甸镇 | 180000 |
2.3招标范围:蛟河市2022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6万亩及蛟河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1.6万亩増施有机肥及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前増施完成;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5质量要求: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商品有机肥质量和组成原料应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生产或经销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在其合法的生产营业范围内履行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8投标申请人须完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收集参与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信息的通告》的证明材料(企业报送信息邮箱截图);
3.9本次招标项目前6个标段遵从可兼投可兼中原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31日08:30起至2023年11月7日16:3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首页。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0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蛟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蛟河市蛟河大街19-6号
联系人:高广明
电 话:0432-6707098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蛟河市民主街政府11号住宅楼1-201
联系人:刘晓娜
电话:0432-67227157
监督部门: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