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CS20240411FJSZ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2】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弱电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弱电部分施工招标。
2.2招标范围: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弱电部分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大路以南,丙二十七街以西,丙十三路以北。
2.4最高投标限价:2026866元。
2.5计划工期: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9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有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至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8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14日16时30分,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www.jl.gov.cn/ggzy/dzhpx/czsc/)。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0开标室。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宜居路2699号
联系人:刘志刚
联系电话:0431-8500010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智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
联系人:王慧娟
联系电话:0431-88035566
邮编:130000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501734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
电子邮箱:1910568939@qq.com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