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临江市苇沙河镇大松树村“百村提升”工程项目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KYR-2024-ZB-002
1.招标条件
吉林省临江市苇沙河镇大松树村“百村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以临发改审批字〔2024〕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临江市苇沙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河道治理工程、污水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
1.河道治理工程:建设浆砌片石护坡300m; 拆除重建片石混凝土挡墙75m; 建设片石混凝土挡墙295m。
2.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沿河步道300m, 建设简易厕所1座。
3.污水工程: DN300 污水管道903.29m; 化粪池52个。
2.2建设地点:吉林省临江市苇沙河镇大松树村。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4计划工期: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设计费:18.11万元 ;工程费用:折扣系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单资质投标: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壹级资质施工单位(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企业所在省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除外);
(2)联合体资质投标:
①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如为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自行确定牵头人;
3.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需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提供有效核实方法以方便核实投标人已经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外省企业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应能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3.6 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3.8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授权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代理人。
3.10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吉建招【2017】9号)、吉建招【2017】12号的文件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6 月 19 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 6 月 26 日17时前,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白山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7 月 9 日9时00分,地点为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政务大厅5楼)第四开标室。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开标。投标人持CA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远程开标】远程解密开标,解密时间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直播时通知执行。开标辅助软件“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802-404-107 ,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姓名+电话”。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bsggzyjy.cbs.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江市苇沙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省临江市苇沙河镇
联系人:张晓涛
联系方式:151439131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康阳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临江市站前路圆梦E家604
联系人:刘欣
电 话:15568113147
8.按省厅招标处要求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临江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9-5222411 邮箱:ljjsjjgk@163.com
邮编:134600 地址:吉林省临江市临江大街296号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