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东部城区给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标段)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ZM2024Z030(D01)
一.招标条件
白山市东部城区给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以白山发改审批字[2024]19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投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 白山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白山市城区东部上甸子区域13条道路及高铁站房周边地下敷设DN150-DN300球墨铸铁给水管线总长10962米。
2.建设地点:白山市浑江区东部城区上甸子区域
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工程施工等事宜
4.计划工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一标段包括内容:高铁站区及天池大路,敷设球墨铸铁管DN150-DN300给水管网770米。)
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编制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部门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技术服务、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
2.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或本单位聘用执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提供有效核实方法以方便核实投标人已经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外省企业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应能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4.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企业业绩、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吉建招【2017】9号)、吉建招【2017】12号的文件要求)。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个。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即可,2024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8.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11.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31日9:00至2024年8月4日16:00,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jl.gov.cn/ggzy/dzhpx/czsc/);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3.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本工程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政务大厅5楼)第四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解密开标,但投标文件须在开标截止前递交到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政务大厅5楼)第四开标室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山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白山市红旗街28号
邮 编: 134300
联 系 人: 姜晓慧
电 话:13943928453
代理机构:吉林省众越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1699号白山市经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C栋103室
联 系 人:李宝艳
电 话:19104496284
邮 编:134300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白山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9-3225521
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456号
邮编:1343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