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WXZB2024-13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9]124号文件、吉发改审批[2020]80号文件、吉发改审批[2022]1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项目名称:
一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监理一标段
二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监理二标段
三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监理三标段
2.2 项目工程费:一标段:5073.82万元;二标段:8967.17万元;三标段:3590.82万元。
2.3 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
2.4 项目概况及内容:
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一号线南延东中华路与人民大街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跨人民大街,与人民大街正交,呈T字型布置,为地下过街通道,共设3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100m,全宽5.5m,净宽4.5m,结构净高4米,1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3m),梯道净宽为4.8m,2、3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5m),梯道净宽为4.3m,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顶管法施工。
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五号线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红旗街同德路过街天桥人行过街设施工程、长春大街与大马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
1.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下穿延安大街、湖西路,与延安大街、湖西路正交,均为地下通道,共设3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34m、36m,全宽5.5m,净宽4.5m,结构净高4米,1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m),梯道净宽为3.8m,2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4m),梯道净宽为4.2m, 3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3m),梯道净宽为4.8m,出入口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顶管法施工。
2.红旗街同德路过街天桥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主桥跨越红旗街及同德路,天桥每端各设两座梯道及一座电梯。其中天桥主桥为连续钢箱梁桥,中墩位于红旗街主线与有轨电车间的分隔带上,计算跨径(19.8+10+29.5+22.7) m,主桥共长84.45m,即(1+19.8+10+29.5+22.7+1.45) m,全宽2.9~9.5m,橫断面布置为0.3m (栏杆基础) +2.3~8.9m (人行道) +0.3m (栏杆基础);梯道共长90.88m,西北及东南角梯道全宽3.6m,布置为0.3m(栏杆基础)+1.25m(人行道)+0.5m(坡道)+1.25m(人行道)+0.3m(栏杆基础),东北及西南角梯道全宽2.9m,布置为0.3m(栏杆基础)+2.3m(人行道)+0.3m(栏杆基础)。
3.长春大街与大马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跨长春大街,与长春大街正交,呈工字型布置,为地下过街通道,共设4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28.8m,全宽5.5m,净宽4.5m,结构净高4米,1、2、4号出入口为标准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3m),梯道净宽为4.8m,3号出入口受周边条件限制仅为楼梯出入口,梯宽净宽为2.8m。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暗挖法+顶管法施工。
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七号线东环城路与南通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跨东环城路,与东环城路正交,呈工字型布置,为地下过街通道,共设4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45m,全宽5.5m,净宽4.5m,结构净高4米,出入口为标准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5m),梯道净宽为4.3m,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顶管法施工。
2.5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主体工程及交通、照明等附属工程等)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6 监理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修结束为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一、二、三标段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监理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强制性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人员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注:本项目业绩(企业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监理机构强制性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9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标段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按照本项目一至三标段的前后顺序进行评审,如前一个标段中标,则不参与后续标段评标。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职称证除外),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9月5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11日17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5.2 各投标人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相应原件材料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7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商旭洁
电 话:0431-846760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1488号吉林省数字文旅产业园四楼A4-03室
联系人:孟凡杰
电 话:0431-8066351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62
2024年9月5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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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