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CS20240929FJSZ24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成建集中供热项目已由德发改审批【2023】57号、德发改审批【2023】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惠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德惠市成建集中供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德惠市成建集中供热项目。本次招标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设计、施工、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根据使用需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审查等手续工作。
(2)施工范围:按发包人、施工图纸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发包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采购范围:按发包人、施工图纸的要求,完成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至发包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工程应包括为满足发包人要求或合同隐含要求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虽未提及但为工程的稳定、完成、安全和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
2.3 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1座4台91MW往复炉排燃煤热水锅炉的锅炉房,热源厂区总用地面积6.4210公顷,厂区建构筑物用地面积27143.79㎡,厂区总建筑面积为37048.75㎡;拟敷设供热主管网沟长24.03公里。项目建成后,供热面积为1054.63万㎡。
2.4 建设地点:德惠市德白路以西,德安路以南,德惠市生物质热电(哈电)以北。
2.5 建设周期:计划工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规定;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须报发包方审核确认(本项目设备采购招标过程须在发包人的监督下进行)。
2.7 项目总投资:68602.9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具备本工程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人: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2)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4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热力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证书;市政施工负责人1名: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建筑施工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专业技术、质量、施工、安全等人员齐全,满足工程设计及施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注:本项目应至少配备造价人员1名,以便对项目全过程实施及工程经济整体控制,造价人员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并要求人证合一。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同时包含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3.7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分工;(2)同一专业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当多家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工程总承包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派出,并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获取招标文件。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431-88779623、40099800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
4.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5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1开标室。
5.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投标人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聊天对话框,获取腾讯会议号)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进入“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德惠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德惠市惠发办事处六区(松柏小区A4号楼2号门市)
联系人:蒋磊
电话:0431—87225612
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路2208号
联系人:张晶
联系电话:15704481425(办公电话)
3.监督部门: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马畅
联系电话:0431-81188803
4.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5.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