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ZX-2024-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农业大学A16、B16、A17、B17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4)1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规划、勘察、测绘、设计、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农业大学A16、B16、A17、B17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2.8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892.5平方米,主要新建4栋学生公寓楼,其中A16学生公寓楼建筑面积 7997平方米、B16 学生公寓楼建筑面积 7997 平方米、A17 学生公寓楼建筑面积11950平方米、B17 学生公寓楼建筑面积11950平方米,各栋学生公寓内设置6人间学生公寓、盥洗室、洗衣房、门卫室等业务用房,建设给排水、采暖、供电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工程及宿舍相关设备12391台(套)。
2.3招标范围: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服务)、地质勘察(地勘)、测绘(建筑物放、验线;竣工验收测绘;房产测绘)、工程造价服务(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项目建设管理(办理用地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展示牌、施工许可证、公寓选址办理、项目相关的协调管理,人防异地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建设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及各专业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清单。
2.4建设地点:吉林农业大学。
2.5计划工期(服务周期):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4月1日,计划结束日期:2026年5月1日;工期共计39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现行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规范、规程、技术的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3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含造价咨询业务,可以承担经营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任务。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咨询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等一项或多项国家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全过程咨询由联合体投标实施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在牵头单位注册执业,且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经验(规划、勘察、测绘、设计、造价、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任意一项)。
项目咨询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项目管理人员 6 人: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勘察人员3人: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勘察人员2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设计人员7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设计人员6人,其中结构专业1人、给水排水专业1人、建筑专业1人、造价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采暖与通风专业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造价咨询人员5人: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工程师职称,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造价人员4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规划编制人员3人:规划编制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规划编制人员2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测绘人员3人:测绘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测绘人员2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上述项目咨询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3.3类似业绩: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牵头单位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规划、勘察、测绘、设计、造价、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任意一项)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在本项目中的分工,提供其在本项目所承接服务内容的类似业绩。
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规划、勘察、测绘、设计、造价、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任意一项)。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多家咨询单位联合实施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牵头单位应对咨询服务结果负总责,其他联合单位对各自服务内容承担相应责任。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7 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不能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7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室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材料原件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农业大学
地 址: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联 系 人:王芳
联系电话:0431-845332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贾文博
联系电话:0431-84998673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