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ZZB-2024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二期)试点项目—泉眼镇新立村建新安置区工程已经过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108-220195-04-01-155776,招标人为吉林省净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二期)试点项目—泉眼镇新立村建新安置区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项目建新安置区位于泉眼镇新立村,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大街东侧。具体建设地点位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其它规划用地以东,农林用地以西,其它规划用地以南,农林用地以北。
2.3 项目概况:
规划用地面积:31086.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45932.64平方米,
地上容积率:1.12;地下容积率:0.36;
住宅建筑面积:33938.73平方米,
公建及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830.06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11163.85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4836.57平方米,
绿地面积:12982.28平方米,
绿地率:41.76%,
建筑密度:15.56%;
户数:396户。
总机动停车位:555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08个,地下停车位347个。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7%计算,需配建:2419平方米,在西北侧相邻规划居住用地统一建设。
注:所有指标均在西北侧相邻规划居住用地方案确认后与其整体平衡。
2.4 监理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设备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工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监理实际服务期至涉及本项目全部工程经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审核完成。
2.6监理费总价:105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截止之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无在建承诺书,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底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监理团队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项目管理人员: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资料员1人。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
3.3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0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22〕5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在信用修复前,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10月28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开标室。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建设信息网》(维护中暂不发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净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雅居20#5-103室
联系人:王英辉
电 话:15844037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6号
联 系 人:谭爽
电 话:0431-80740783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夏工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编:130125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