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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吉林市区至雾凇岛段旅游航道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L20230223JTGC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花江吉林市区至雾凇岛段旅游航道建设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以吉发改审批【2023】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环境保护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内河水运建设专项资金及吉林市政府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交通运输部内河水运建设专项资金35.21%,吉林市政府财政性资金64.7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起点位于吉林市区白山大桥,终点位于吉林市雾松岛;
2.2.建设规模:项目全长65公里,起点位于吉林市区白山大桥,终点位于吉林市雾松岛。其中白山大桥至哈龙大桥段17.4公里,设计船型为50客位旅游船,按照内河Ⅵ级通航段标准整治,建设航道尺度1.1米×30米×20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哈龙大桥至雾凇岛段47.6公里,设计船型为100客位旅游船,按照IV级航道标准整治,建设航道尺度为1.6米×30米×410米。
疏浚工程:雾凇大桥至秀水大桥部分航段挖槽宽度从30米拓宽至45米,疏浚总工程量109.14万立方米。
清障工程:施工超深为0.4米,施工超宽1.0米,清障边坡1:1,总工程量9.2万立方米。
护岸工程:总长9.2公里,分布在哨口闸坝库区和下游800米范围内,采取新建平顺式斜坡护岸防护。
航运梯级工程:建设江湾船闸工程、哨口闸坝与船闸工程。江湾船闸工程位于江湾大桥下游547米,Ⅲ等中型工程,按照代表船型100客位旅游船舶的通航标准建设,船闸有效尺度70米×10米×2.0米(有效长度×宽度×门槛水深);哨口闸坝与船闸工程位于哨口拦江坝下游约500米,Ⅲ等中型工程,按照代表船型600吨分节驳船和600吨普通驳船,代表船队为2排1列顶推船队标准建设,船闸有效尺度为150米×16米×2.5米。
配套工程:项目共配布航标99座,新建码头9座,改造码头2座,设置航行水尺3处。
2.3.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完成编制,直至配合法人单位通过审批;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批复所需的模型、试验等相关成果);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交通运输部及吉林省关于水运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及规定;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即指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完成过一项航道工程的设计业绩。
3.3.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或相近专业的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3月24日08:00起至2023年3月31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zx.jl.gov.cn/n)首页。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14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直接提交。
5.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5.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环境保护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88号创业服务大厦401A-19室
联系人:任禹弛
电 话:151432055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润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深圳街98号吉林科创中心大仝大厦15层
联系人:董超
电 话:18904421986
监督部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水运处
吉林省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1-85097517
举报地址: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信访接待室,厅机关综合楼西侧南20米
举报电子邮箱:jlsjttshjb@163.com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