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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2024年小街小巷整治更新专项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S20241008FJSZ0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龙潭区2024年小街小巷整治更新专项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龙发改审字(2024)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一般债券资金836.91万元,剩余231.05万元由区级争取上级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2024年小街小巷整治更新专项工程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本项目维修改造道路总面积45093.75平方米,其中维修沥青混凝土道路总面积39849.89平方米,维修人行道总面积5243.86平方米。同时新建DN300-600雨水管线516.23米及相关附属工程,排水管线清掏15000米。创城(道路修补)9091平方米。
2.3监理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验收阶段监理;
2.4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2.6招标控制价:18.4029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1】99号文件的规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须全程在场;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8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29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
5.3.1.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3.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3.3 依据《关于开展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数联〔2024〕5号)及《吉林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吉市政数联发〔2024〕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也可以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南宁路5号
联系人:张习文
联系电话:0432-63041993
招标代理名称:吉林华鑫德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雾凇西路百业五金十一路A29-17
联 系 人:陈鑫淼
电 话:1764426217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