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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延建施2023055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市发改 [2022]358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吉林延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75.47%+24.5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延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项目概况:项目在国际空港区物流中心、延吉高铁站及会展中心等33个既有停车场,8355个停车位内建设838个充电桩,其中:直流充电桩501台,交流充电桩337台,安装变压器58套,配电柜58套,充电桩智能系统33套以及配套电缆铺设。
(3)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所需材料的采购及保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交付工程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4)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延吉市区内,国际空港区物流中心、延吉高铁站及会展中心等33个停车场内;
(5)计划工期: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工期505日历天;
(6)标段划分:1个;
(7)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材料设备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②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职称;
③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由施工企业担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4)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8)在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须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20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3)已在省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长春)、0433-8333039(延边)。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4)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5)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4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二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在招标文件内提供,开标时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吉林延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办公楼内)
联 系 人:董志伟
电 话:0433-815051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 系 人:焦艳
电 话:0433-8316525
电子邮箱:yjsjy8543@163.com
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0433-8150033
2023年7月13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