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JS-[2024]05-02(采购计划-【2024】-0006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安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2.1、原招标公告中:
二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
(3)供应商需提供载药量≥800公斤直升机,有民航局颁发的适航证、电台执照、国籍登记证,并加入运行规范;
(4)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声明,如有造假行为(以国内主流媒体报道或相关管理部门通告为准)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自2021年作业以来无次生灾害和药害发生记录,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以上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现变更为;
二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需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具有飞防作业能力
(3)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声明,如有造假行为(以国内主流媒体报道或相关管理部门通告为准)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自2021年作业以来无次生灾害和药害发生记录,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以上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2、原一标段谈判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商品名称 |
参数 |
含量 |
规格 |
数量 |
杀虫剂: 氯虫苯甲酰胺 |
参数: 1.氯虫苯甲酰胺质量分数/%5.0; 2.pH值范围5.0~7.0; 3.挥发率/%?30; 4.低温稳定性合格; 5.热储稳定性热储后,氯虫苯甲酰胺质量分数不低于热储前测得质量分数的95%。 亩用量:30-40毫升。 使用时期:于稻纵卷叶螟,二化螟卵孵高峰期。 |
5%氯虫苯甲酰胺 |
1000g/瓶 |
5400瓶 |
助剂: 混合橙精油助剂 |
剂型:精油悬浮剂 |
|
100ml/1瓶 |
4500瓶 |
现变更为:
商品名称 |
参数 |
含量 |
规格 |
数量 |
杀虫剂: 氯虫苯甲酰胺 |
1. 主要成分:氯虫苯甲酰胺 2.pH值范围5.0~7.0 3.挥发率/% ≤30 4.低温稳定性合格 5.热储稳定性热储后,氯虫苯甲酰胺质量分数不低于热储前测得质量分数的 95%药效持续时间:60至90天. |
5%氯虫苯甲酰胺 |
1000g/瓶 |
5400瓶 |
助剂: 飞防助剂 |
剂型:精油悬浮剂 |
|
100ml/1瓶 |
4500瓶 |
2.3、原二标段谈判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内容:大安市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二标段。
二、项目实施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作业面积及最高限价:作业面积4.5万亩 。
四、技术标准及要求:
1、飞防喷洒设备要求。①喷头:喷头50个以上,带有节流阀,喷头等距,型号相同,误差小于5%,内置滤网,制式喷头,同组、同型号、同批喷嘴;②喷杆:直升机不超过螺旋桨长度;可灵活调整安装不同类型喷头及朝向;③药泵:可提供1.8bar以上压力;④过滤系统:加药前过滤,管道过滤、喷头过滤;⑤药箱:内设多隔舱,具有通气阀;⑥监测仪器:压力表、无线电通讯设备。
2、飞行作业要求。①飞行高度,离作物顶部5-7米;②导航系统,飞机要安装飞行记录仪,采用GPS导航系统,必须提供实时航迹图,并提供电子档航迹;③飞行速度:90-140km/h;④风速:≤6m/s;⑤温度湿度:温度≤30℃,空气相对湿度大于60%。
3、喷洒质量要求。①漂移要小,一般不能超过50米;②雾化好,雾滴均匀,每平方厘米着雾滴数量15点以上。
4、每亩药液施用量要求。水稻病虫害防治,每亩药液施用量≥1升。
5、飞防助剂使用要求。作业时必须使用飞防专用助剂,用量为喷液量的1%(专用航空农药剂型除外)。
6、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飞防作业中的机场维护、机场安保、药剂 、装卸、空管协调、飞机施药、保修等飞防所需全部费用。
现变更为:
飞防设备 |
高度 |
速度 |
喷幅 |
荷载 |
亩喷量 |
雾化 |
备注 |
无人机 |
3m |
8m/s |
7m |
40升≥ |
1000ml |
300um |
作业面积:45000亩 |
更正日期: 202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大安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石玉华
联系方式:13943656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亿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临江街盛世嘉园小区一期1号楼109铺
联系人:李雪
联系方式:0436-521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
联系方式:0436-5219988
监督管理部门:大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