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人民医院购买胸腔按压机、监护仪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11-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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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LZX2021004-NA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农安县人民医院购买胸腔按压机、监护仪项目,招标人为农安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由采购计划编号[20211122]-0173批准执行,招标项目资金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农安县人民医院购买胸腔按压机、监护仪项目;
2.2预算金额:301000.00元;
2.3采购内容:胸腔按压机2台、监护仪5台;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具有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地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4 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会计事务所防伪贴)或财务报表。
3.5 具有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和人员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二维码可查询)。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3.7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除外;到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红色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开具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证明、公告时间内的查询截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农安县农安工业集中区非公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农安县人民医院
地 址:农安县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35964304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
联 系 人:张宝宝
联系电话:138440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