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长春市公安局地铁、轻轨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JM-2022-01-15571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公安局,资金来源为100%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地铁、轻轨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采购项目编号:JM-2022-01-15571
2.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地铁、轻轨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62.044万元
5.供货地点:长春市。
6.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警绳 |
12 |
根 |
2 |
安防装备架 |
10 |
个 |
3 |
急救箱 |
6 |
个 |
4 |
喊话器(30W带照明) |
10 |
个 |
5 |
警戒带 |
10 |
盘 |
6 |
强光搜索灯 |
10 |
套 |
7 |
铝合金腰叉 |
10 |
把 |
8 |
抓捕网枪 |
10 |
套 |
9 |
防毒面具 |
20 |
套 |
10 |
正压式呼吸器含战斗服 |
20 |
套 |
11 |
空气压缩泵 |
2 |
个 |
12 |
防暴盾牌 |
20 |
面 |
13 |
长警棍 |
10 |
根 |
14 |
T型棍 |
10 |
根 |
15 |
防弹衣 |
10 |
件 |
16 |
防弹头盔 |
20 |
顶 |
17 |
防刺服 |
10 |
件 |
18 |
防爆桶 |
10 |
个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提供本单位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1.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登记方式。
4.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公示页截图;
(5)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提供本单位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3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二楼第2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2.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2014]68 号、[2017]141 号、[2019]9 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3.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
联系方式:才警官、0431-88907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禾源盛(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中环11区3号楼105门市
联系方式:0431-82720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女士
电话:0431-82720333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1-8986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