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网络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S2022-045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8855万元
最高限价:168.885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后8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量并通过验收。
项目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劝农山镇。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能够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 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3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4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5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6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3.3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在2022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应具有本年度最近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
3.6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173096101@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供应商提供资料有不完整的,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或修改等(供应商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料的补充或修改,逾期不再受理),资料合格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
3、本年度最近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4、信誉良好承诺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4、3.5、3.6、3.7项的内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维护,公告内容以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为准)、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根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文件、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中心《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我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正常参与投标活动。在我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原则上中高风险地区来我市人员,不允许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因疫情影响,流程要求以交易场所最新规定为标准,请各供应商予以理解和支持。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
联系方式:15584352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2216C-9室
联系方式:0431-80542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 张宇程
采购代理机构:张枫
电 话:
采购人:15584352397
采购代理机构:0431-80542044
4.监督部门:
名 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322115
名 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431-8132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