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九台区中医院综合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手术室灯、床、塔,透析水处理设备,消毒供应室设备,CT,核磁采购)(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将获取招标文件的所需材料发送至吉林省中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zhongxizb@126.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X2022021-NA2
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JT-00112号
项目名称:九台区中医院综合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手术室灯、床、塔,透析水处理设备,消毒供应室设备,CT,核磁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3.1316万元(其中一标段:223.1316万元四标段:700万元)
最高限价:923.1316万元(其中一标段:223.1316万元四标段:7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四个标段,二次招标为一标段和四标段。
一标段:消毒供应室设备(消毒供应中心追溯系统1套、清洗消毒器2台、脉动真空灭菌器2台、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1台、医用纯水机1套、软水机1台、超声波清洗机1台、医用干燥柜1台、多功能清洗中心1套、医用封口机1台、快速生物阅读器1个、绝缘检测仪1台、有害气体检测系统1套、纸塑切割机1个、空气压缩机2台、高压清洗喷枪1套、洗眼器1个、放大镜1个、洗车机2台、污物清洗槽(双槽、带沥水台)2个、污物接收台2个、清洗工作台2个、密封运输车1个、器械打包台1个、包布打包台1个、干燥物品工作台1个、四门敷料柜2个、器械柜2个、平板货架2个、库房垫板4个、双列篮筐储存架(20只篮筐)2个、无菌篮筐40个、密封下送车1个、包布车1个、污物车1个、污衣车1个、双层转运车2个、平板送物车2个、篮筐运输车2个、贮槽平台车2个、四层置物架1个、一单元互锁传递窗4个、双列篮筐车2个、三门更衣柜2个、九门鞋柜2个);
四标段:1.5T核磁成像系统(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
供货地点:长春市九台区中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内容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④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⑥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有效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3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吉林省中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zhongxizb@126.com)线上传送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联系电话),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hongxizb@126.com)同时请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材料齐全的投标人,将会收到登记表,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后,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的邮箱,即获取成功。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将以下材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生产企业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料后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如投标人未注明联系方式或因联系方式不正确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售价:招标文件费为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2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中医院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中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
联系方式:张莹17743019770
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农安支行
账 号:0710450011015200027807
项目联系人:张莹
电话:17743019770
监管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2324298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 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