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华大学附属医院疫情防控采购监护仪等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北华大学附属医院疫情防控采购监护仪等设备;
2、项目编号:HC-JLZB-2023-421;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01089号;
4、采购内容:疫情防控采购监护仪等设备(详见采购需求);
5、采购金额:556.15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信息:
7.1分包信息
标包号 | 编 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预算 (万元) |
01 | SJLDL20230423006GKXM1-1 | 购无创呼吸机等 | 1批 | 101.2000 |
02 | SJLDL20230423006GKXM1-2 | 购床旁监护仪等 | 1批 | 454.9500 |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9、交货地点:北华大学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10、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综合情况良好(2023年以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的证明材料以供查询;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10、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10.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10.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10.3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规定。
10.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0.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2023年5月04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5月09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语言:中文。
3、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09日16时00分之前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操作导致无效投标的后果自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09时00分。
2、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解放中路12号
联 系 人:何蒙
联系电话:15044660736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联 系 人:邢洋
联系电话:13843153354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代理机构)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代理机构)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代理机构)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