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JM-2024-07-00834-Z01
项目概况 |
长春市教育局校园校车安全监控管理及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明厨亮灶”系统接入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ccggzy.com.cn/,下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4-07-00834-Z01
项目名称:长春市教育局校园校车安全监控管理及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明厨亮灶”系统接入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
包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合同期限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长春市教育局校园校车安全监控管理及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明厨亮灶“系统接入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
1 |
本项目结合国家食药总局、吉林省长春市的“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要求,基于平台架构设计,打造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帮助学校食堂及餐饮单位对后厨人员持证情况、人员穿戴情况、碗筷消毒情况、四害防治情况、食品仓储情况等操作进行实时智能管理,旨在帮助企业规范透明操作、降本增效;实现辖区餐饮单位后厨的联网集中监管,提升了政府监管效能;同时,通过后厨本地监督屏直播和平台提供实时预览,让家长和社会公众直接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实现全民监督。通过此系统实际运用,对后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做到可视、可感、可知,打造更加安全、卫生、规范的后厨环境,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让师生吃得放心。 |
自签订合同之40日起 |
1550000 |
155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号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09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凡已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当由联合体各方以一个供应商的名义共同下载采购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2.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开启后 60 分钟内,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企业数字证书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对所投采购包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中心
联系人:长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18743074275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岳阳街甲2号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保证金咨询人:程婧 联系电话:(0431)88779630
招标文件咨询人:王欣 联系电话:(0431)88779602
用户注册咨询人:于洋 联系电话:(0431)88779859、88779623
邮政编码:13000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3.技术服务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431)88779428 13634405937
网络及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咨询电话:40099800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投标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
(2)登录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 (点击打开)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 (点击打开),在【政府采购业务】-
【采购(资审)文件下载及投标】菜单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系统使用说明见操作手册 (点击打开)。
2.关于保证金注意事项:
(1)每个项目分包对应投标保证金银行和账号不同,请确认有效交纳;
(2)交纳保证金时请备注本项目编号和名称: JM-2024-07-00834-Z01;长春市教育局校园校车安全监控管理及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明厨亮灶”系统接入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布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
(4)中标供应商与甲方签订合同后,请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来源:长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中心
初审:李宏图
复审:刘东虎
终审:杨四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