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院内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并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M-2024-10-01291-KH20241134;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院内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长春市公安局院内安防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75.5588万元;
最高限价:75.558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质保期:三年;
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及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3.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投标单位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磋商文件,采购文件下载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本次采购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应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一律按无效处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
4.3本项目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响应单位同步收看开标直播,直至开标结束。
4.4投标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3技术支持:政采云平台联系电话:9576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627号
联系人:才警官
联系电话:0431-88907337
2、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营口路长春总部基地二期新大石油四楼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0431-80606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0431-80606306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 0431-8986565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