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项目1(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JM-2024-11-01549
2.项目编号:JM-2024-11-01549-02;
3.项目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项目1(二次);
4.预算金额:4010000元;
5.最高限价:4010000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需求 | 供货地点 |
1 | 恒温核酸扩增荧光检测分析仪 | 1 | 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
2 | 全自动免疫印迹仪 | 1 | 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
3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1 | 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
4 | 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 | 1 | 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
5 |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 1 | 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
6 | 基因分析仪 | 1 | 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
7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 | 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
8 | 全自动高精度病毒载量检测系统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PCR分析仪) | 1 | 套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
9 | 医用冷藏箱120-200L | 2 | 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
10 | 医用冷藏箱600L | 1 | 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
11 | 阴凉箱 | 1 | 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
12 | 智能测温记录仪 | 14 | 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
13 | 普通测温记录仪 | 2 | 台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
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并验收完成;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
4.2(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对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下载;
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磋商时一律按无效响应处理);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02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须通过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服务帮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锁办理网址:请供应商自行办理CA锁,网址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
2.收到 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 CA 登录-CA 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安信CA 驱动,账号绑定 CA 后才能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4.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三道段2699号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马烯纯 0431-85888398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元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办公楼二楼201室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李卓然 130800353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卓然
电话(办公电话):13080035380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来源:吉林省元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初审:夏雨微
复审:李卓然
终审:尚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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