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吉林省统计局
吉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分市(州)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9个市(州)中,人口超过500万人的地区有1个,在200万人至50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2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地区有4个,少于100万人的地区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地区合计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重为62.08%。
分区域[3]看,东部地区人口为4766826人,占19.80%;中部地区人口为13687522人,占56.86%;西部地区人口为5619105人,占23.34%。
表2-1 各市(州)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
人口数 |
比重[4] | |
|
|
2020年 |
2010年 |
全省 |
24073453 |
100.00 |
100.00 |
长春市 |
9066906 |
37.66 |
31.94 |
吉林市 |
3623713 |
15.05 |
16.08 |
四平市 |
1814733 |
7.54 |
8.35 |
辽源市 |
996903 |
4.14 |
4.28 |
通化市 |
1302778 |
5.41 |
6.23 |
白山市 |
951866 |
3.95 |
4.72 |
松原市 |
2252994 |
9.36 |
10.49 |
白城市 |
1551378 |
6.44 |
7.40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1941700 |
8.07 |
8.27 |
长白山管委会 |
61146 |
0.25 |
|
梅河口市 |
509336 |
2.12 |
2.24 |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9个市(州)中,仅长春市常住人口有所增加,十年间净增加299531人,其他地区常住人口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东部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减少1.6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增加4.56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常住人口所占比重减少2.9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东部地区是指通化、白山和延边3个地区(含长白山管委会和梅河口市);中部地区是指长春、吉林和辽源3个地区;西部地区是指四平、松原和白城3个地区。
[4]比重:指各市(州)的常住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重。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长白山管委会的人口包含在白山市和延边州人口中,占全省人口的比重为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