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极为重要、极为特殊的一年。面对新冠疫情跌宕起伏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多重压力挑战,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确定“止跌、回升、增长”目标,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以发展的确定性对冲疫情的不确定性,全省经济运行在4月份探底后迅速回升反弹,上半年提前实现“止跌、回升”,三季度实现快速增长。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全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3070.2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下降1.9%,降幅比一季度收窄6.0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689.10亿元,同比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4628.30亿元,同比下降5.1%;第三产业增加值6752.84亿元,同比下降1.2%。一年来,战疫情、稳经济、上项目、优结构、促创新、防风险、惠民生,做了大量工作,推动经济运行呈现逐步回稳、持续恢复的好势头,稳住了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盘。高质量发展的格局正加快形成,新动能加快培育,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初见成效,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吉林振兴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和突破。
——经济稳定恢复增长。坚决落实中央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采取超常规力度,及时出台稳定全省经济增长举措,打出稳经济政策“组合拳”,争分夺秒全力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和项目建设,尽最大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抢回来、耽误的进度补回来。接续开展工业稳增长攻坚行动,全力以赴扩增量、遏减量、防变量。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降幅大幅收窄,其中7、8、9、10月份增速分别居全国第2位、第1位、第4位、第5位。全力扩投资。实施5000万元以上项目2899个,同比增加387个,省政府直接推动36个重点项目。争取并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98亿元,支持679个重大项目建设。争取并发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66亿元。全省项目投资(不含房地产)增长16.4%,其中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增长19.1%。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吉化120万吨乙烯转型升级、“陆上风光三峡”“山水蓄能三峡”等一批标志性重大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中车松原新能源装备产业园当年建设当年投产。“大水网”工程、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启动实施,沈白高铁加快建设,长春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三期顺利推进,长白山机场扩建工程落成。全力促消费。落实房地产调控“一城一策”、车购税减免、家电下乡等政策,举办“1·8消费节”“9·8消费节”等系列促销活动,狠抓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精准发放消费券7.2亿元,拉动销售额133.7亿元。落实农民进城购房补贴等政策,拉动商品房销售1.9万套、158万平方米。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全省雪场达到75家,较上年增加21家;45个村镇获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24条线路入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全年航班量和旅客量累计恢复率均排名全国千万级机场第1位。全力稳外资稳外贸。组织百余次对外经贸交流活动,长春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珲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国家试点、延吉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开放平台成功获批。全省外贸进出口增长3.6%,其中出口增长42.1%,高出全国31.6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5位;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68.1%。
——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全力打造万亿级汽车产业,支持一汽创新发展,突破关键技术,扛牢民族品牌,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一汽省属口径整车产量达到215.6万辆,实现产值3900亿元,红旗汽车产量30万辆。深入实施“旗E春城、旗动吉林”工程,推广红旗新能源汽车2万辆,建成换电站97座。红旗、解放蝉联中国最具价值的乘用车、商用车品牌。在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中,长春市汽车产业集群上榜优胜者名单。全省汽车产业完成产值5256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1.1%。全力推动石化和新材料产业加快向精细化工和新材料转型。石化行业实现产值1435.5亿元,增长17.4%。吉化公司实现产值733亿元,增长21.9%。吉林化纤20万吨碳纤维全产业链项目加快推进,原丝、碳丝、复材产能分别达到16万吨、4.9万吨、1.5万吨。全省碳纤维全产业链产值达到67.3亿元。全省重点新材料企业超过100户。加快推动医药健康产业88项重大产业化项目落地,实现投资192.2亿元。长春生物制品所P3车间成功获批,建成东北三省唯一一家以企业为主体的P3实验室。金赛、凯莱英产值分别达到103.2亿元、91.1亿元。全省规模以上医药企业累计完成产值749.6亿元,全年增长2.7%。大力推动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支持“长春光谷”、光电信息产业园、CMOS高端图像传感器等重点项目建设,“吉林一号”卫星全年发射52颗。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产业,“陆上风光三峡”新增装机容量500万千瓦,增长50%,超过以往十年所增总和,总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全省电力外送规模达到171.8亿千瓦时,增长45.9%,电力新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千亿级支柱产业。加快建设松原、白城、双辽等绿电产业园区,一批高载能产业项目落地。“山水蓄能三峡”工程加快推进,7个抽水蓄能电站列为国家“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14个储备项目申报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蛟河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敦化抽水蓄能电站全面投产。“吉电入京”特高压项目纳入规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启动实施“氢动吉林”行动,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开工建设。
——创新型省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创新型省份建设16个方面180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积极争取国家大力支持我省保留现有11家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建3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和2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6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参加第一批重组。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吉林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成功获批并启动建设。吉林省、长春市两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成运行。四平市、长春市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千工程”,推动1205项成果在本地转化。中车长客、一汽红旗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和银奖。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1804户,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112户。新认定长春圣博玛生物材料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5家、长春博立电子科技等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9家。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建设。升级出台人才政策3.0版,优化聚才引才政策,营造识才爱才敬才良好氛围。高校毕业生留吉人数达到11.8万人,比上年增长17.7%。
——现代农业建设成效显著。粮食生产再获大丰收,增产8.32亿斤,总产量达到816.16亿斤,稳居全国第5位,净调出量稳居全国第2位,粮食单产居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第1位。谋划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启动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科学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37万亩。深入实施“黑土粮仓”科技会战,举办第二届黑土地保护国际论坛,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3283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550万亩。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体系全面建立。实施种业龙头企业扶优行动,组建作物育种联盟,加快公主岭国家现代农业(种业)产业园建设。大力推广智能高端安全农机,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3%。超额完成“地趴粮”整治年度任务,全省“地趴粮”较上年减少1297.6万吨,降幅达83.4%。“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实施产业化项目209个,完成投资141.89亿元。建成和在建万头牛场21个、千头以上肉牛养殖大村821个、50头以上肉牛养殖大户10414户,肉牛养殖户数达到33.14万户。新增肉牛屠宰加工项目11个。肉牛产业融资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肉牛贷款余额242.7亿元,增长98.2%,其中发放肉牛活体抵押贷款62.4亿元,增长198.6%,发行专项债券51.75亿元支持肉牛项目47个。肉牛政策性保险在保牛只95.4万头,增长56.3%,占肉牛存栏量的25%。启动养殖大村大学生兽医培训计划,完成500个大村兽医配备试点。全省肉牛饲养总量发展到652.6万头,增长12.4%,全产业链产值达到2000亿元,带动全省农民人均增收415元。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十大产业集群”10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24亿元。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657户。新建各类棚室2.93万亩。1-11月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产值达到2170亿元。深入开展“千村示范”创建,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1029个、干净人家20万户。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投入衔接资金38.6亿元,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2000个,实现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就业12.43万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任务。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全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发展到10.6万家和8.1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3万个,托管服务面积6300多万亩(次)。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开展服务企业大调研、服务企业月、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踏查服务等活动,制定省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50项,中省直单位细化清单事项702项,各地区细化清单事项350项。全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700亿元左右,是上年的近5倍。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32万户,增长10.4%,其中企业户数增长15.5%,增速居全国第6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指标稳步迈入全国第一方阵,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4个工业集中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全面完成,吉粮集团、森工集团、大成集团等国企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省直部门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预算分别压减5%和15%。11月末,全省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6.6%,连续8个月居东北三省首位,存款余额增长10.3%,信贷投放新增1480.5亿元。新增A股上市公司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1家。吉浙、津长对口合作成效显著。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23%,为稳投资稳增长持续注入新活力。
——生态环境显著提升。全省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地级以上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3.4%,居全国第9位,PM2.5平均浓度25微克每立方米。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1.8%,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达78%,同比提高13.6个百分点。新增城镇污水处理厂18座,新建改建污水管网552公里。长春市、吉林市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在5个县(市)和国有森工企业开展首批林业碳汇试点。西部河湖连通主体工程全面完成,林草湿生态连通工程扎实推进,新建及改善提升绿水长廊1177.8公里,造林绿化221.4万亩。国家级园林城市达到15个。建设百姓身边“口袋公园”“小微绿地”379处。全面完成“三区三线”划定,首批通过国家审查。支持白山市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抚松县、敦化市被授予国家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辉南县入选国家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45项整改任务全部启动,完成或基本完成26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结案销号率达96.47%,一批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全面完成50项民生实事。通过省长热线、“互联网+督查”等渠道,累计办理群众留言等近30万件,创设《民声摘报》直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典型民生问题。城镇新增就业25.1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99.73万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较上年提高约4%。全省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月人均1031元和749元,均达到上年城乡低保标准的1.68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10元。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1528万人,平均报销比例达71.5%。大力实施幸福养老工程,建设55个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8个社区老年食堂试点,为56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26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为13.62万名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服务。为2.12万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为8408名适龄儿童免费实施牙齿窝沟封闭服务。帮助2795名困难家庭考生圆梦大学。异地就医跨省门诊慢特病实现直接结算。长春市20条断头路、卡脖路全部完工,88处交通不畅点位完成治理。新改建农村公路3252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2527公里,改造农村危桥306座。完成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线路408条。新增34.74万农村集中供水人口,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8%。开工改造棚户区2.15万套、城镇老旧小区1159个,改造农村危房4248户。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1.26万套。累计化解98.8万户房屋登记难题。新建村级快递综合服务点3064个。新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6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60个。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4个,17个试点县达到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标准。村医“积分制”管理模式全面推开。创作推出《人世间》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荣获国家级奖项。开展全省性群众文化活动3000余项,惠民1300万人(次)。老龄、慈善、残疾人、地方志、中医药、红十字、妇女儿童、志愿服务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外事侨务、港澳台、民族宗教、人防、地震、气象、援疆、援藏等工作务实推进。
——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7%和33.89%。坚持“一行一策”制定高风险机构化险方案,清收处置不良资产112.7亿元。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602亿元。扎实推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防止出现大量烂尾楼,争取保交楼专项借款36亿元,完成2万套交付任务。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危房整治1万余栋。改造燃气管网281公里,完成居民“阀、管、灶”改造120万户。全面打赢防汛抗旱保卫战,实现“零垮坝”“零溃堤”“零伤亡”。持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牢牢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长春市被评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连续42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信访积案化解率达99.03%。开展重点边境村建设三年行动,积极有序解决“空心村”问题,97.2%的重点边境村实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10万元,边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安保任务。军民融合、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深入推进,双拥共建取得新成效。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援助特殊困难退役军人6165名。
附注: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1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13163.8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