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扫码缴税,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税收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是聚焦优惠政策落实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的重要体现。
经1个月的试点应用后,6月8日,我省第三方支付缴税功能正式上线。应用第三方支付缴税,是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而增加的一项多元化缴税方式,也是我省税务信息化、智慧税务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特别是在疫情持续期间,我省第三方支付缴税试点应用的成功落地,极大减少了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的停留等待时间,实现非接触缴税,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提高纳税人缴税效率,更提升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截至目前,共有7532户(次)纳税人通过第三方缴税渠道,成功缴纳税(费)643.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