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 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
服务对象 | 物流业 |
支持方式 | 1.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引导不合规车辆有序退出市场,推进低水平非标车型车辆更新改造,推广使用中置轴汽车列车等先进车型,提升物流车辆标准化水平。开展城市供应链体系建设综合试点,推动物流标准化发展,提高物流效率。 2.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物流业务各环节实现全面电子化,推广应用电子运单、电子仓单、电子面单等电子化单证。 |
政策依据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8号) |
服务部门 | 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政策咨询 | 吉林省发改委:0431-889045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