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第一场)
3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第一场),省政数局副局长钟时先生为大家介绍《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3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第一场),省政数局副局长钟时先生为大家介绍《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贾鹏锋: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的基础工程,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行动方案》,这是我省连续两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专项方案。
为全面深入系统解读《方案》,我们将举行三场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今天是第一场,由省政数局副局长钟时先生为大家介绍《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共同参加发布会的还有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郑万和先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马立东先生、省科技厅副厅长刘宝芳女士、省工信厅副厅长唐亮先生、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国文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请各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内容给予充分关注和深入报道。
首先,请省政数局副局长钟时先生介绍情况。
省政数局副局长 钟时: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经济活力的“晴雨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要“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这些重要指示,为我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近年来,吉林省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基础工程,迭代推出了系列改革政策。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行动方案》。这是继2024年重点行动之后的“升级版”和“加强版”。
今年,我们将从“促改革”“抓整治”“通渠道”“建机制”四个维度入手,实施28项重点举措。其中,从涉企服务效能、保护企业权益等方面提出了涵盖12项任务的改革清单;围绕乱检查、乱执法、乱收费等7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畅通惠企政策下达和企业诉求上达2个渠道;完善明察暗访、核查通报、无感动态监测等7项工作机制。以改革的“硬举措”优化营商“软环境”,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开展整治,真正让企业感受到吉林益企、爱企、助企的诚意。
一是坚持改革引领。我们围绕准入准营、执法检查、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以及项目审批、融资贷款、人才引进、税费缴纳等关键环节,以“小切口破题、大纵深发力”,统筹推行6项综合配套改革和6项专项改革。其中,综合配套改革主要围绕涉企检查、服务及权益保护等实施宽口径改革;专项改革则聚焦开发区工业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政府采购及招投标规则等细分领域实施单项改革,确保既有整体推进,又有局部创新。
二是突出整治监督。乱检查、乱执法、乱收费等问题既加重企业经营负担,又影响企业发展信心。《方案》明确提出,针对乱检查、乱执法、乱收费、乱罚款、政务服务乱作为等7项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动真碰硬,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鼓励采用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让营商环境变化可感可及。
三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政企双向沟通交流渠道是实现企业和政府“零距离”的重要途径。《方案》明确提出,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畅通惠企政策下达和企业诉求上达渠道,完善线上政策直达平台功能,提升惠企政策知晓度,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让有利政策惠及更多企业。同时,拓宽政企沟通渠道,提高诉求反映时效性,对企业反映诉求问题施行台账管理,对跨地区、跨领域、跨部门的共性问题开展会商,切实提高政企沟通的质效,实现政府和企业双向奔赴。
四是构建长效机制。《方案》既立足当下破解突出问题,也着眼长远构建长效机制,提出了健全完善明察暗访、无感监测、整改销号、挂牌督办、定期通报、问责追责、尽职免责的7个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营商环境问题破解全流程的科学工作体系,实现全过程完整闭环,鼓励和推动政府工作人员勇担当、善作为,实打实帮助企业解难题、促发展,真正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在推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的同时,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还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一网通办”为牵引,加快推进数字赋能。二是以保护企业利益、鼓励创新为目标,启动《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修订工作,三是以及时发现政策落实短板为要义,开展营商环境监测。
实干之要,重在落实。《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行动方案》的发布,是吉林省面向社会的公开承诺。在此,我们真诚欢迎广大新闻媒体、企业家朋友、个体工商户业主积极参与到营商环境的监督中。凡遇到吃拿卡要、政策不兑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处理反馈,全力打造“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的一流营商环境。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贾鹏锋:
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提问之前请先介绍一下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法治日报记者:省法院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主体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推出哪些举措?取得哪些成效?下一步工作有哪些打算?
省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郑万和: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健全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作出系列部署。
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依法平等保护原则,持续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一是将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每年初组织召开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年度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推动产权司法保护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是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全方位保护经济主体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及其他无形财产权,并建立了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既为全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裁判指引,也向全社会释放依法保护产权的强烈信号。
三是将重大涉产权案件纳入院庭长监督管理范围,严把审判质量关,同时建立了长期未结“四类案件”清防结合、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努力减轻企业司法维权成本。
四是建立完善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机制,常态化、全领域开展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已依法纠正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20件。省法院在全国法院相关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作出重大部署,提出要“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今后一个时期,省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产权司法保护政策措施,以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健全完善依法平等保护制度机制,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视同仁,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
二是把“公正高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作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案件审判执行质效,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产权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正确把握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三是树牢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审慎适用司法强制措施,规范精准适用失信惩戒规定,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坚决防止“办了一个案件、垮了一个企业、跑了一批企业家”的问题发生。
四是健全完善有效防范和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常态化、全领域开展依法甄别纠正工作,推动形成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
中国吉林网记者:《吉林省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中提出“围绕人参、梅花鹿、大米、玉米、矿泉水等特色农产品,强化全链条服务”,接下来省工信厅将采取哪些举措,服务推动特色农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省工信厅副厅长 唐亮:
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以人参、矿泉、松花砚“长白山三宝”为主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着力将其打造成为新的工业增长点。去年9月,省里高规格成立推动全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举全省之力发展人参产业,取得明显效果。今年,省里进一步加强人参专班职能,将梅花鹿、矿泉水、玉米、大米等纳入其中,成立“吉字号”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工信厅作为专班精深加工组牵头部门,将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坚持科技创新引领,踔厉推动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一是立足资源优势,加快产业壮大。充分发挥我省特色资源丰富优势,深度谋划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路径,将其纳入《吉林省食品产业“十五五”发展规划》,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以现有产业为基础,推动企业集聚发展,加快培育国家级特色食品产区。以推进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企业加快发展,聚焦延链、补链、强链项目,集中推进现有项目,谋划部署先导项目,形成有梯队、有支撑的滚动项目库。加强跟踪服务和要素保障,加快重点企业培育,扶持一批产业链链主企业,带动产业发展。
二是强化创新引领,加快成果转化。整合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抢抓我省开展“聚力攻坚”新机遇,鼓励企业加快自主创新研发,加快推动企业推新品调结构。以企业为创新主体,搭建科企创新服务平台,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广泛合作,孵化一批优秀科研成果,加快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主导品种、潜力品种和创新品种。
三是发挥政策引导,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抢抓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及我省推动制造业“智改数转”新机遇,帮助企业谋划项目,引导企业在工厂设计、生产制造等各个环节应用数字化技术,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专项支持。鼓励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支持。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企业申报绿色制造体系,重点包括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
长春新闻联播记者:检察机关是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在深化法律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新举措呢?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立东:
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期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特别强调,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检察机关将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护航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找准找实履职办案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实际行动为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检察力量。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精准做实依法平等保护。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加大对破坏市场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取得较好成效,多个案例被最高检转发,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检察机关将持续依法惩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领域的违法犯罪,依法严惩通过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造谣中伤、损害商誉等违法犯罪。对于涉及内幕交易、职务侵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方面的重大刑事案件,省检察院将挂牌督办,及时指导各地严把办案质量,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实市场主体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的公平正义。
二是依法监督纠正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去年,我们会同省公安厅联合开展涉企经济犯罪案件执法突出问题监督治理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今年,我们将按照省委、省委政法委部署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和治理行政机关涉法涉执问题集中攻坚,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规异地执法等选择性趋利性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假错案机制,推动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
三是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过去一年,我们积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深化同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协作,完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和特约检察官助理机制建设,补强专业技术方面的短板,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同比上升36.1%,两家单位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联系点。今年,我们将重点加强长白山人参等地理标志产品司法保护,会同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厅等部门强化协作,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和共识,切实维护人参市场秩序和良好口碑。突出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会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探索建立对我省智能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精密仪器等特色产业和优势行业的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机制。
四是强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去年,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办理涉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500余件。今年,我们将持续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在维护稳定、防范风险、保障民生、促进发展、公正司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减少“小过重罚”“小额滥罚”问题。以稳岗就业创业、民生安全保障等群众关切问题为切口,做实检察为民。
五是协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去年,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同省工商联、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等单位持续推进民营企业法治建设三年行动,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联席会议等机制;同省金融办等10余家单位联合成立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同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分行等单位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持续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把府院联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积极沟通信息、交换意见,对标府院联动年度重点任务分工,严格依法、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责,与政府、法院一道推动更高水平法治吉林建设。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按照省委部署要求,针对企业关切,聚焦群众所需,不断丰富完善工作举措,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为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中国新闻社记者:请问我省在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今后在推动省内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方面还将有哪些举措?
省科技厅副厅长 刘宝芳:
大型科研仪器面向社会开放共享,能够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重要平台支撑。
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我们建立开放共享后补助机制,并将省内中直单位纳入后补助支持范围,挖掘可开放共享科研仪器增量1000余台(套);我们积极宣传推广大型科研仪器相关政策,开展仪器开放共享系列宣讲培训活动,面向企业搭建大型科研仪器供需对接平台,仅去年就有2185家企业使用共享仪器开展科研攻关;我们完善开放共享评价机制,对开放服务效果好的管理单位予以奖励支持。截至目前,共有3475台(套)科研仪器纳入吉林省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原值总计43.2亿元。2024年,省内大型科研仪器开放率达79%,对外共享总时长46.77万小时,对外共享服务单位共计3488家。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推出多项务实举措,进一步加快推动省内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
一是创新开放共享机制。持续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鼓励仪器管理单位建立稳定的高水平专业化实验技术队伍,并在岗位设置、业务培训、薪酬待遇、职称晋升和评价考核等方面实行激励政策,充分调动一线实验操作人员的积极性,打通开放共享工作的堵点难点。
二是积极为科技创新主体服务。进一步加大科研仪器面向企业开放共享力度,提高服务企业有关指标在评价体系中的比重,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聚焦企业需求开放共享科研仪器。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加强对接合作,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创新,搭建科技创新交流合作新平台。
三是全面提升开放共享服务效能。对共享服务平台的服务案例、知识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和大型科研仪器地图等模块进行全面升级,以适配我省共享用户对相关信息快速检索和高效使用的需求,提高科研仪器使用效率。通过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加大对管理单位仪器操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质量。
城市晚报记者:请问公安机关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取得哪些成效,接下来还要采取哪些工作举措?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杨国文:
去年以来,省公安厅对公安政务服务体系进行系统化重塑,构建起以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办”为主体,以“互联网+公安”平台“一网办”,派出所 “就近办”、车管所“限时办”为辐射的“一体三翼”公安政务服务新体系,实现252项公安事项“一窗通办”、191项公安事项“一网通办”、141项公安高频事项“就近可办”,创新设立车管所“1分钟业务”快办专区。
同时,我们紧盯企业群众关心关切,实现25项户政业务和26项出入境业务“全省通办”;实行全国最简便口岸签证手续,办证量同比增加15%;放宽居住证申领认证条件,吸引各类人才来吉干事创业。去年年底,我们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契机,成立省公安厅政务服务总队,负责统筹全省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吉林公安政务服务全面提质增效。
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全省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系列管理制度》,修订《吉林公安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非工作时间服务等灵活服务模式,切实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要。结合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手段,建立窗口监督评价机制,强化公安政务服务监督评价,促进全省公安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化运行。二是优化服务举措。不断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便民服务新举措,在全省公安政务服务中心、派出所和车管所,实施材料不全事项“容缺办”、联办事项“一次办”、特殊群体事项“上门办”等举措。升级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优化“无犯罪记录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群众应用多、使用频率高的公安事项办理流程,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创新技术应用。探索打造“全省公安政务服务统一客服”,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升线上智能客服的意图识别和精准回答能力,推动公安政务服务由人力服务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加快形成公安政务服务新质战斗力。
吉林新闻联播记者:《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行动方案》已经发布,在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方面下一步将采取哪些举措?
省政数局副局长 钟时: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而政务诚信建设,是构建诚信社会、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关键举措。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取得了一定积极成效。比如,2024年,我们依托吉林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采集政务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出台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府院联动推动涉拖欠自然人案款清偿工作等等。
今年,在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方面,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健全政务信用记录。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的归集力度,将经认定的失信投诉信息、拖欠账款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全量归集并计入相关主体名下,形成政务信用记录。
二是畅通失信投诉渠道。此前,我们依托“信用中国(吉林)”网站,已建立了投诉专栏,面向社会受理归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违约失信投诉。今年,对所有投诉件,我们会通过营商环境管理平台派至涉事单位的上级部门核实,一经查实将采取措施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会记入失信记录。
三是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今年,我们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运用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政府资金支持、限制申请扶持政策、取消评优评先、限制参加政府采购等措施,实施失信惩戒。
四是加强府院联动。今年,我们会指导各级政数部门继续加强与各级法院的协作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拖欠自然人案款的清偿化解工作。
此外,我们还将根据国家后续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创新信用应用场景、提升信用服务金融信贷能力、便捷失信修复“一件事”办理等。
吉林日报记者: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法院在这方面推出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工作有哪些打算?
省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郑万和:
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
省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拖欠企业账款案件清理工作,自2020年1月我省府院联动机制建立以来,我们连续5年将其纳入府院联席会议重点议题,制定了《关于加快清理化解拖欠企业账款案件的工作意见》,推动将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中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账款纳入政府无分歧欠款台账清理化解,并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省工信厅、省政数局等定期会商、逐案督导,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推进解决。此项工作得到省政府大力支持,特别是在去年府院联动重点任务推进会上,对拖欠企业账款案件清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在省政府高位统筹和全省三级府院通力协作下,全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和自然人账款案件现已全部清结,实现动态清零。
今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李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加快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失信惩戒,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
围绕落实好这些重要部署,我们在日前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上,进一步就此项工作进行了研判会商,明确今年工作坚持“三个不变”,即:清理工作目标不变;联动化解措施不变;常态督导方式不变。围绕以上“三个不变”,今年着力在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将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中党政机关拖欠企业账款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解决,并将拖欠企业账款案件清理情况,作为评价各地营商法治环境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拖欠企业账款案件前端化解机制,推动被执行单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减少进入执行程序案件;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在立案前通知属地政府,由政府督促被执行单位及时履行义务。三是在全省探索建立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符合失信被执行人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纳入名单,定期向省政府通报。四是推动各级政府与同级法院健全完善沟通协商机制,坚持台账管理和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拓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案件的路径和方法,推动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吉祥新闻记者:请问公安机关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取得哪些成效,今年准备采取哪些举措?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杨国文: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聚焦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助力打造更具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4年,全省公安机关不断深化“警地融合”“警民融合”和社会面协同管控机制,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一条措施》《依法办理涉企违法犯罪案件二十五项措施》等制度文件,统筹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云剑”“冬季行动”等34个全省性专项行动,全年刑事、治安和侵财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1.44%、1.1%和30.8%。特别是以“昆仑”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法快侦快破侵害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今年,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严打各类涉企经济犯罪。以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融资类、加盟类、分期类、租赁类等新型系列合同诈骗犯罪为重点,加强研判打击模型建设,把握犯罪规律,摸清犯罪网络,不断深化对职业化、团伙类、高发性涉企经济犯罪的打击工作。同时,依法严惩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以及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持续以“昆仑”专项行动为载体,紧盯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犯罪、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儿童用品、建筑材料、侵权盗版等侵害企业知识产权的重点领域,开展多方位、全链条打击整治工作,力争再破获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犯罪窝点,抓获一批犯罪分子,始终保持对侵权假冒犯罪的强大震慑。三是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依托执法监督平台和资金查控预警监测系统,强化对涉企案件的全流程监督,坚决查纠整改超职权、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问题,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现象,严肃查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行为,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中国日报记者:《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行动方案》中提出“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实施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请问省科技厅在优化科技营商“软环境”、助力科技企业发展方面有哪些硬举措?
省科技厅副厅长 刘宝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都对“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作出部署,要求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
省科技厅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支持科技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助企服务,持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我们构建全省科技创新有组织聚力攻坚机制,投入近3亿元财政资金支持企业牵头承担10个聚力攻坚专项;启动“破茧成蝶”专项行动,精准支持104户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实施吉林省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引导计划,全省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总量增至110.5亿元;与12家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发布吉林省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强榜单,为科技创新清单企业授信15.7亿元、贷款2.2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谋划推出一批“标志性、创新性、突破性、牵引性”改革措施,打造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当好“出题人”,健全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项目形成机制,重点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和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凝练科研攻关任务。支持企业当好“答题人”,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实施科技创新项目,加快谋划、启动实施更多批次聚力攻坚专项。支持企业当好“阅卷人”,提高企业专家在科技规划、省科技发展计划指南编制和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中的占比,扩大企业专家在科技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
二是优化科技企业成长的政策环境。全面启动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加快形成教育培养人才、人才支撑科技、科技引领产业、产业反哺回报科技的良性循环。建立“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体系,支持科技企业成长壮大。加强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建设,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三是拓宽企业与高校院所人才交流通道。在继续选派科技人才到企业兼任“科创专员(科创副总)”的基础上,计划每年从企业选派50名左右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了解产业发展趋势的高级人才,入驻高校院所兼任2年“产业教授”,深度参与高校院所课程改革,优化调整学科布局、专业设置,推动建立校企共育人才机制。
四是强化对科技企业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持。建立基于创新积分的企业信用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科技金融产品。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再贷款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加强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使用管理,大力支持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发展,积极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