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我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有关要求,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共检查政府网站307个,占全省正在运行政府网站总数的100%。其中,省级政府门户网站1个、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0个、省直部门网站50个、市级部门网站186个、县级政府门户网站60个,总体合格率100%。
共检查政务新媒体1082个,占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案总数的38.3%。其中,各地主管主办的政务新媒体888个,省政府部门开设的政务新媒体194个,总体合格率81.1%。
从检查情况看,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能够立足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发布政务动态、重要政策等信息,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强化正向引导,不断优化办事服务功能,畅通网络问政渠道。我省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第一时间公开推动复工复产各项政策举措,增加政策解读频次,主动做好科普宣传。“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网等通过图解、视频、图表、动漫、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对出台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并将相关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产品互相关联。“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等33个政府门户网站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网等15个省直部门网站实现对简单常见咨询问题1个工作日内答复。有关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认真核实、处理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本季度共收到留言56条,涉及8个地区和9个省直部门,按期办结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
(一)内容审核把关有待加强。部分政府网站主办单位未能对本网站2021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中的数据和基本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存在明显错误。部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没有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已发布的动态信息仍存在表述错误,错字、漏字时有发生。个别政务新媒体还存在较严重差错。
(二)内容保障能力有待提高。部分政府网站未合理规划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机制、季度自查机制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空白栏目、个别栏目长期不更新、链接不可用、归档不及时、内容不准确等问题。部分网站存在页面标签不规范、布局设计不统一、网站标识不完整等问题。部分政府网站发布的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单一等情况。有的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未与解读材料关联,不便于查询使用。一些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
(三)互动回应效果有待提升。一些单位上报给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答复内容质量不高,存在错别字、表述和标点符号不规范等情况。部分网站设置的互动渠道不规范,重复开设两个以上相似的接收、办理网民留言栏目。个别网站留言答复公开栏目超过2个月未更新,存在未公开留言受理情况统计数据、没有留言答复单位、留言答复时间不准确等问题。一些网站意见征集栏目不规范,未组织开展意见征集活动,发布重大政策决策意见征集较少,未建设在线提交意见建议渠道,未对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公开展示。
(四)功能建设不够完善。个别网站没提供站内搜索功能,有的网站搜索功能不好用,无法精准搜索到需要的信息。部分网站办事服务场景应用不丰富,集成服务、智能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政府网站IPv6改造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组织,切实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值班读网制度,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链接可用性、栏目更新、信息内容质量等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对多次整改不到位,或无力维护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应按要求坚决予以整合、迁移。要细化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做实做细各个工作环节,确保常态化监管措施落实落细。
(二)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对公开的内容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发布涉及个人信息时,要进行保密审查,并依法依规进行脱敏处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三)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管理流程规范性。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管理流程,及时督促未按程序备案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纳入统一监管。二是加强栏目建设的规范性。各栏目要分类明确,及时调整归并,细化内容保障机制,确保不出现空白栏目或更新不及时问题。动态监测网站外链,确保准确、合规、可用。着力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体验。三是以规范促进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和政府网站融合发展,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内容创新、服务创新、运营创新、技术创新。
对于本次通报的问题,各市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单位要组织抓好整改,并按时完成2022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政府网站检查实现全覆盖,政务新媒体抽查比例不低于10%,相关检查报告请于6月10日前书面报送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内容包括季度检查或自查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整改情况、先进经验做法等)。
附件:1个工作日内答复留言的政府网站名单
附件
1个工作日内答复留言的政府网站
类型 | 网站名称 |
各地政府门户网站(33)个 | “长春市人民政府”网、“吉林市人民政府”网、“四平市人民政府”网、“辽源市人民政府”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网、“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网、“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网、“农安县人民政府”网、 “蛟河市人民政府”网、“桦甸市人民政府”网、“磐石市人民政府”网、“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梨树县人民政府”网、“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双辽市人民政府”网、“辽源龙山区人民政府”网、“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政府”网、“通化县人民政府”网、“辉南县人民政府”网、“长岭县人民政府”网、“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网、“中共通榆县委 通榆县人民政府”网、“延吉市人民政府”网、“敦化市人民政府”网、“龙井市人民政府”网、“汪清县人民政府”网、“安图县人民政府”网。 |
省直部门网站 (1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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