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观察
2024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正式开启了我国行政复议制度以“主渠道”为目标导向的新发展阶段。作为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行政复议在助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承载着重要使命。
“2024年以来,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机构)认真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印发《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出务实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应诉一处处长张黎明介绍,在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中,该厅积极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多家部门(单位)联合开展调研活动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并适时对外推介发布,释放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的积极信号。
2024年6月,省司法厅主动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及时制发《省司法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 省工商联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其工作任务分工清单,将方案内容细化为畅通复议渠道、实质性化解、行政执法监督、源头预防争议、案件跟踪问效、强化组织保障六个主要方面24项具体措施,有效推动专项行动在各地各部门全面铺开。与此同时,省司法厅还在与吉林大学法学院2024年度合作课题项目中,着重研究和设置全面强化涉企行政复议工作,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内容,并深入长春、吉林等地基层一线,与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实地了解和倾听企业家们有关意见建议,积极回应涉企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痛点问题。
省司法厅在对全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规范基础上,积极开展“入园进企(商会)”面对面服务活动,有效督促指导各地涉企行政复议工作宣传与细化,不断提升优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
长春市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工作机制,跟踪回访涉案企业对复议案件办理成效的满意度。全市已对2020年以来作出的涉企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调解书的履行情况作全面梳理,就履行情况建立台账,并逐案督促履行到位。
四平市在企业密集的辽西街道设置了行政复议咨询站;在梨树县,全县24个司法所设置的行政复议服务点,正在接收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咨询;四平市还制定了《四平市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暂行规定》。
通化市在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免费体检的同时,推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办”工作机制,建立当日受理制度,将原法定5日审查提前到1日;企业申请复议案件材料不全的,可先受理后补交。
辽源市行政复议机构与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衔接机制的意见》,建立互动交流机制、疑难案件会商、信息互通共享、多元渠道化解四项工作机制,并结合重点领域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制定发布风险点提示单,帮助企业堵塞风险漏洞,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其中互相通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重要制度2次、推进行政机关按期回复司法建议2件、联合开展同堂培训2次、通过府院联动形式化解行政争议3件。
吉林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扎实推进“说理式”行政复议,促进涉企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在充分征询涉案企业调解意愿基础上,实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全覆盖。仅该局行政应诉处2名“调解能手”通过案件调解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
白城市推行“首问负责制”,涉及多单位事项,首接单位通过自行协调依法处理或通过联席会议沟通协调处置;涉及单一单位的,由接收单位行政复议科(室)统一协调相关职能科(室)办理。组织市域内规模以上企业158家,召开公共法律服务企业征求意见座谈会,并签订企业服务对接单,畅通法律需求联系渠道,及时回馈广大企业意见建议。
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对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加大涉企复议案件跟踪问效……截至2024年底,全省涉企行政复议新收案件406件。其中,受理388件、不予受理1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763.77万元。
“行政复议在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将继续提高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质效,让企业发展更有信心、更有底气、更有活力,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行政复议力量。”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松如是说。(祖维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