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解读《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2月22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日前,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实施意见》进行了政策解读。
据悉,《实施意见》对标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1条,形成我省41项措施。《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切实解决民营经济面临的问题,补齐吉林省民营经济短板”这1个主线,以及“打造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打造积极稳健的政策环境、打造积极主动的创新环境、打造开放包容的舆论环境”等5个方面措施。
《实施意见》建立了2条绿色通道。一是建立运行涉企信访和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确保涉企案件依法及时办结。二是继续实施全省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贯通、高精尖缺人才职称“绿色通道”等工作,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
《实施意见》运用5个平台,突出为民营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一是依托“信易贷”平台,引导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金融机构入驻“信易贷”平台,不断提升信用贷款可得性。二是依托投诉处理平台,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违约登记平台转办的线索“即收即办”,纳入台账管理,压实责任,明确流程,完善投诉管理闭环。三是依托“96885吉人在线”服务平台,以及各级公共招聘网站、公众号、小程序、微信群、直播带岗、人力资源市场等渠道不间断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四是打造吉林省促进“两个健康”综合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提供政策信息宣传、法律维权服务、金融对接服务等服务,畅通联系民营企业渠道,全面提升工商联服务民营企业质效。五是依托12389举报投诉平台,及时受理核查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等举报投诉线索,一经核实迅速给予纠正,造成后果的,督促作出有责处理。
通过开展5项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强化了民营经济法制保障。一是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二是针对政法机关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三是围绕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提升打击合力,加大对民营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四是部署开展全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执法体系监督管理。五是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严查重点行业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加强涉企收费部门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接下来,省发改委还将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建立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局关于转交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线索有关工作,加强与国家层面的沟通交流,紧跟国家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有关各项配套政策措施。(何泽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