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WHY2025-0421
一.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2025]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老旧居住区实施综合改造,共9栋建筑,680户居民,总用地面积4.5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6万平方米。
主要为:
①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混凝土坡道翻建438平方米,沥青混凝土罩面2649.8平方米,沥青路翻建6128.27平方米,方砖利旧修复1251平方米,翻建行车方砖3911.1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线1165.7米,更换污水管线1207.9米,更换供热管线3562.1米,新增雨水花园261.1平方米等基础设施改造。
②楼本体改造
更换管道井防火门707樘,更换楼内穿地沟排水管1280m,更换采暖管线9085米等附属设施改造。(具体以实际为准)。
2.3招标范围:
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勘察工作及服务于设计阶段的工程测量。
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技术规格书编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
2.4项目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
2.5服务期限:
勘察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工程勘察成果文件。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完成工程设计成果文件。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及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专业勘察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3.5人员要求:
总项目负责人1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总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作为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相关证明,以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提供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设计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作为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相关证明,以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提供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其他人员4人:
勘察人员2人,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专业设计人员2人,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6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 投标申请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3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28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远达大街交汇处蓝色港湾二期 G 区第 24 幢 101 号房 308 室
联 系 人:江涛
联系电话:13654141511(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吉林省金融大厦商业综合体(三期)第六幢
联 系 人:尹新茹
联系电话:1858439567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