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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一标段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长春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一标段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CCS20240513FJSZ01001001 | ||||||||||||||
建设单位 | 长春超达人才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兴华园位于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应化新路以南,福源东街至福源西街;高新君园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越大街与宜居路交汇处东北方向。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 建筑面积 | 56682.25 | 投标最高限价 | 69553900元 | ||||||||||
开标日期 | 2024-06-06 09:30:00.0 | 开标地点 | B217 | ||||||||||||||
中标工程范围 | 招标范围:长春新区保障性租赁房项目(二期)一标段项目共涉及2个房地产项目地块,分别为兴华园和高新君园。本次招标为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设计、施工及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根据使用需求,进行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配合、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等工作。配合甲方完成规划报批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等手续工作。 (2)施工范围:按发包人、施工图纸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发包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排水及采暖改造、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家具、家电等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相关内容的施工。 (3)采购阶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本项目施工图及建设施工需要,完成所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并在购置前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 (4)工程应包括为满足发包人要求或合同隐含要求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虽未提及但为工程的稳定、完成、安全和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 (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3)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审核确认。(4)成果标准:施工图设计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成果 | 建设周期:6个月;施工工期: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12月10日;设计服务期:中标后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设计报价:69.50%。 施工报价:96.75% | ||||||||||||
第二名 | 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3)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审核确认。(4)成果标准:施工图设计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成果 | 建设周期:6个月;施工工期: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12月10日;设计服务期:中标后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设计报价:69.83%,施工报价:96.94% | ||||||||||||
第三名 |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3)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审核确认。(4)成果标准:施工图设计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成果 | 建设周期:6个月;施工工期: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12月10日;设计服务期:中标后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设计报价:69.90% 施工报价:96.96%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
评委5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10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超达人才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0431-80569087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靳剑 | 联系电话 | 0431-88962282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 | 纪工 | 联系电话 | 0431-81335731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一批次) | 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国际学校青岛校区(工 程总承包)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路以西地块-芦庄二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标段)(EPC) | |||||||||||||
2 | 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通化支队青石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 | 肇东市 2021 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十七标段 | 吉林国贸·国富酒店室内外装饰装修改造工程工程设计【设计】 | |||||||||||||
3 |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内江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学生宿舍组团四21-2 | 米沙子新发小区三期建设项目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长春招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学府1872 项目总承包工程 | / | / | |||||||||||||
2 | 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3 |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龙易平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湘14320212022200206 | / | |||||||||||
2 | 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郭玲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2020202103085 | / | |||||||||||
3 |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陈富军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宁1642019202000188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2 | 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保函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洲大道东1199号泰福国际金融大厦首层B区及25-26 | 0756-3233388 | ||||||||||||
3 |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29.4 | |||||||||||||||
2 | 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1.2 | |||||||||||||||
3 |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众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4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