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龙井市 2024 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河西区)供水工程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吉林省龙井市 2024 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河西区)供水工程工程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YBZ20240819FJSZ05003001 | |||||||||||||||||
建设单位 | 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龙井市城区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工程总承包 | 建筑面积 | / | 投标最高限价 | 12957300元 | |||||||||||||
开标日期 | 2024-09-26 14:00:00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龙井) | |||||||||||||||||
中标工程范围 | 工程设计(初步设计、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等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及参加竣工验收等工作)、工程建设所需所有材料的采购及保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交付工程和质量保修等工程内容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吉林省博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设计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0日;施工:2024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30日,共416天 | 12599506元 | |||||||||||||||
第二名 | 吉林省鸿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境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设计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0日;施工:2024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30日,共416天 | 12608862.95元 | |||||||||||||||
第三名 | 吉林省霖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设计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0日;施工:2024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30日,共416天 | 12630658元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
评委5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4年0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09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乔致宁 | 联系电话 | 0433-322494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先华 | 联系电话 | 0433-3252611 | |||||||||||||||
行政监督部门 |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联系人 | 孙彬彬 | 联系电话 | 0433-3235542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吉林省博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吉林省农安县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图们市输供水管网及老旧泵站改造工程设计 | 吉林省通化市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标段 | ||||||||||||||||
2 | 吉林省鸿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境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德惠市米沙子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太平路、8号楼路、无名路、沿河路及龙大路提升工程 |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棚户区改造及土地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道路排水工程(三)工程总承包 | 无 | ||||||||||||||||
3 | 吉林省霖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乾安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乾安县旧城改造项目景观及水暖外网 | 无 | 无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吉林省博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白沙黎族自治县县城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 | 无 | 无 | ||||||||||||||||
2 | 吉林省鸿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境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无 | 无 | 无 | ||||||||||||||||
3 | 吉林省霖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无 | 无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吉林省博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王莹莹 ;设计负责人:高颖 ; 施工负责人:王莹莹 |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二级注册建造师; | 吉222192174127 ;CS112200074; 吉222192174127; | 无 | ||||||||||||||
2 | 吉林省鸿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境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陈玉泉 ;设计负责人: 胡博 ; 施工负责人:赵海东 |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无;二级注册建造师 | 吉222141521540;2022B06305; 吉222202278224 | 无 | ||||||||||||||
3 | 吉林省霖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经理: 史晓明;设计负责人:宁良辰; 施工负责人:翟程博 |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无;二级注册建造师 | 吉222192036259;2019101B1413; 吉222202173615 | 无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吉林省博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银行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2 | 吉林省鸿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境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免收 | / | / | / | |||||||||||||||
3 | 吉林省霖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担保公司保函 | 长春市长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88号鸿城国际花园小区3号楼[幢]2302号房 | 0431-85202660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吉林省博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5.30 | ||||||||||||||||||
2 | 吉林省鸿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境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1.50 | ||||||||||||||||||
3 | 吉林省霖润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7.40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