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7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7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贾鹏锋: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等6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如军先生,向大家介绍《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有关情况,共同参加发布会的还有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刘学军先生,省就业服务局局长呼应女士,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主任王传真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请各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充分关注和深入报道。
首先请杨如军先生介绍情况。
省人社厅副厅长 杨如军: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群体,承载着万千家庭的希望。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把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留吉就业摆在突出位置,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规模再创历史新高,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这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吸引集聚更多高校毕业生留吉回吉来吉就业创业,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突破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政策落实,近日,人社、教育、财政三部门围绕就业生活补贴、实训中心入驻人员补助、科研助理生活补贴、创业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等联合印发了《实施细则》。
下面,我就《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向大家作如下介绍。新政策围绕稳就业、缓就业、促创业、优服务、强保障等方面,提出实施“十大行动”、30条具体措施。
(一)实施“乐业吉林”援助行动,着力拓展就业容量,打造促进就业的“稳定器”。主要举措包括4项:一是稳定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共岗位招录招聘规模,归集市场化岗位20万个。二是对毕业年度留吉来吉就业回吉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对在毕业年度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力留学人员,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这里不包括县市区及以上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考录人员),按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三是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对到基层、边境县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二)实施“筑梦吉林”引航行动,着力应对缓就业趋势,打造纾解压力的“缓平台”。主要举措包括5项:一是加强就业创业实训中心建设,每年计划吸纳8000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入驻(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力留学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对入驻实训中心的高校毕业生,提供“1131×N”服务,即1次政策咨询、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信息、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提供多次服务。同时,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补助,期限不超过24个月。二是加大就业见习力度,每年开发就业见习岗位至少1万个,对见习单位给予带教补贴。三是扩大科研助理规模,全省每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至少5000个。对与省内部属和省属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科研助理岗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聘任为全时在职在岗科研助理的毕业年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四是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继续深造,每年考试招录研究生、专升本、第二学位至少3万人。五是对符合政策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15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8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实施“创响吉林”扶持行动,着力鼓励自主创业,打造支持创业的“催化剂”。主要举措包括5项:一是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对毕业3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力留学人员,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创办小微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并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含本人)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万元创业补贴,正常运营3年以上的再给予5万元创业奖补。二是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三是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有关税额。四是对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五是强化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建设,按规定给予每个服务站10万元资金扶持。择优扶持一批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资助。
(四)实施“筑巢吉林”安居行动,着力解决“就”有所居,打造安心舒心的“落脚地”。主要举措包括3项:一是落实“求职一张床”供给,建设“吉心驿站”,对异地求职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1年免费入住。二是强化“就业一间房”扶持,对毕业年度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力留学人员,在省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县市区及以上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博士每人每月25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三是提供“成家一套房”保障,对毕业5年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力留学人员,在省内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县市区及以上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2024年4月22日起,在吉林省首次购买商品房。按照博士研究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本科生3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五)实施“活力吉林”援企行动,着力支持企业发展,打造惠企利民的“助推器”。主要举措包括2项:一是继续实施稳岗返还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二是按规定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给予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六)实施“展翅吉林”赋能行动,着力提升各项技能,打造就业优势的“升级版”。主要举措包括2项:一是对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 “马兰花”创业培训并给予补贴。二是对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七)实施“起航吉林”帮扶行动,着力优化就业服务,打造精准对接的“中转站”。主要举措包括2项:一是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等专项招聘活动,全年预计举办3000场左右。依托“96885吉人在线”平台实时发布招聘信息,提供全天候“指尖服务”。二是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建立实名制台账,实现全覆盖联系、“一对一”服务。
(八)实施“才聚吉林”引智行动,着力吸引域外人才,打造人才集聚的“强磁场”。主要举措包括2项:一是精准组织域外引才,有针对性开展高校毕业生“点对点”现场招聘、校园招聘,每年至少30场。二是组织本硕博吉林行,组织省外高校毕业生来吉回吉开展座谈、考察及招聘等活动,每年至少20场。
(九)实施“魅力吉林”宣传行动,着力宣传吉林发展优势,打造建设家乡的“好声音”。主要举措包括2项:一是举办“创业奋斗 ‘就’在吉林”宣传推介活动。二是举办最美留吉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选树活动,挖掘一批我省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典型,以及留吉回吉来吉就业创业示范人物,营造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十)实施“‘就’在吉林”保障行动,着力强化组织保障,打造维护毕业生权益的“主心骨”。主要举措包括3项:一是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会商机制、指导督导机制确保工作落实落地。二是推进“码上办、掌上办、网上办”,全面实现高校毕业生专业技能、岗位意愿和企业需求数字化推送。三是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加强招聘行为监管,着力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
希望省委省政府的“真金白银”“真情实意”能让越来越多的高校学子选择吉林、汇聚吉林。把吉林作为择业就业的首选地,把吉林作为奋斗青春的圆梦地,在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突破的火热实践中书写精彩、创造辉煌、开创未来。
央广网记者:我们注意到,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入驻就业创业实训中心,请问这项政策的出台是出于什么考虑?具体如何实施?
省人社厅副厅长 杨如军: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吉回吉就业创业,省人社厅创新提出在各县(市、区)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训中心。其目的就是积极引导更多回到家乡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入驻实训中心,帮助他们快就业、早就业,先就业、后择业。主要是为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一回到家乡就能享受到更高质量的公共就业服务。
为切实发挥实训中心人才“蓄水池”作用,新政策规定,凡是回到省内户籍地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入驻实训中心。实训中心将结合入驻大学生的自身实际和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就业见习及实习实践、求职能力实训等服务项目,直到他们满意为止。与此同时,对于入驻实训中心的高校毕业生,如果每天参加实训不少于6小时,每月不少于20天,每人每月还可以申领1500元的补助,最长可以领取两年。此外,今年,全省实训中心计划吸纳8000人,希望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们踊跃报名。
中国新闻社记者:落实《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请问教育部门有哪些相关举措,效果如何?
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刘学军:
高校毕业生留吉就业创业工作是民生工程、人才工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教育部门会同人社等相关部门携手努力,共同推进高校毕业生留吉工作落实,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会同人社厅成立省级层面工作专班,建立会商制度,制定留吉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动机制。二是制定访企拓岗实施办法,采取就业联盟高校集中访企的方式,有组织、多渠道挖掘市场化岗位资源,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校企深度合作。三是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功能,积极协调各部门开展高校服务高质量发展招聘月活动,为毕业生提供丰富精准的岗位信息。四是指导高校落实“三个优先”,主动为“市州进校园”提供便利和服务,邀请各地主要领导带队走进高校开展宣传推介和专场招聘。五是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开办“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开展农产品电商免费培训,举办“吉林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增强就业信心。六是抢抓毕业生离校前关键时期,开展“情暖校园留吉行动”,引导更多毕业生留在吉林。
目前,高校毕业生留吉工作进展顺利,高于去年同期水平。省教育厅将与人社等相关部门一道,推动落实好高校毕业生留吉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圆满完成高校毕业生留吉工作年度目标。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我们了解到,这次出台的政策中各项补贴政策是“重头戏”,特别是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对想要留在吉林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来说,极具吸引力,请问具体如何申领?
省就业服务局局长 呼应:
正如您所说的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可以算是“含金量”最高的政策举措,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下面,我就详细介绍一下具体申领流程。符合申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就业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租房补贴按月拨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等银行账户,购房补贴是在3个月内一次性拨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等银行账户。需要注意的是,租房补贴与购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此外,为了最大限度惠及到高校毕业生,对于同一房产证上的夫妻双方,如果都符合申领购房补贴条件,两人可同时分别申领。比如,小王本科毕业3年,小张博士毕业1年,两人婚后留在了省内就业并以两人名义购买了首套住房,这种情况下,小王可申领3万元补贴,小张可申领8万元补贴,购买这一套房子,小夫妻俩就可以补贴11万元。应该说,政策扶持力度还是很大的。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为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等各类青年人才回吉来吉发展,在域外引才方面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主任 王传真: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做好人才“引育留培”工作作为加快吉林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不断以更大的力度吸引人才回归。我们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双管齐下,不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创新引才方式,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人才动能。一是组织点对点域外引才。聚焦国内外与我省紧缺人才需求匹配度较高的城市、高校、科研院所、海外留学人员等,有针对性开展高校毕业生“点对点”现场招聘、校园招聘,为供需两侧提供精准匹配。每年组织引才活动不少于30场。二是组织本硕博吉林行。围绕我省所需人才,通过主动邀请和充分发挥“吉人回乡”“吉林校友会”“吉聚人才”等品牌载体作用,组织省外高校本硕博毕业生来吉回吉开展座谈、考察及参加招聘等活动,使其了解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突破的活力与潜力,吸引和鼓励其选择吉林省来就业创业、实现安居乐业。每年组织活动不少于20场。三是加大就业见习力度。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发高质量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的单位,由当地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发放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由原来的2000元增加至3000元带教补贴。带教补贴标准提高了1000元。全省每年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1万个。对有开发见习岗位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各级人社部门有申即办,随时申请随时办理。
凤凰网记者:我们注意到,《若干举措》提出全省每年至少开发科研助理岗位5000个。请问高校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对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义是什么,有关部门的重点举措是什么?
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刘学军:
合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我省科技计划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大意义。
科研助理岗位的开发和落实工作,是教育部门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战略重要体现,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突破提供有力支撑。教育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与省直相关部门和全省高校一道,全力做好开发和落实科研助理岗位的工作。重点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发挥高校统筹作用,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组织各高校结合实际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提供充足的科研助理岗位。二是强化就业服务保障,提高岗位吸引力。指导各高校做好应聘科研助理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统筹科研、人事、财务、就业等相关部门,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各项保障,增强科研助理岗位的吸引力。三是强化工作管理,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加强科研助理岗位聘用毕业生工作管理,指导毕业生做好毕业去向信息登记填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足额发放科研助理生活补贴。
吉祥新闻记者:这次政策出台后,我省在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保障和扶持措施方面将会有哪些新的变化?
省就业服务局局长 呼应:
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始终是我省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次政策出台后,在政策保障和扶持措施方面有了明显提高,这是前所未有的。之前高校毕业生创业,我们提供一次性5000元补贴支持,这次政策出台后,补贴标准提升到最高5万元。假如一名毕业3年内从未有过就业经历的高校毕业生,首次使用本人身份信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领5万元创业补贴。不仅如此,正常运营3年以上的,可经过评审后再申领5万元创业奖补。此外,为发挥创业倍增效应,促进更多毕业生从“找饭碗”到“造饭碗”,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对于高校,我们将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建设,每个服务站提供1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扶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可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资助等等。以上是我们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的政策保障和扶持。
大公报记者:眼下正值毕业季,既是帮助大学生们找工作的窗口期,也是抓好就业工作的攻坚期。请问吉林省对此将采取哪些举措?
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主任 王传真:
我们在抓好新政策落实落地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人社部要求,7月份至年底,将集中开展以“助力攻坚 就创青春”为主题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聚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求职关切,以实名登记台账为支撑,集中提供政策落实、招聘对接、困难帮扶、能力提升、权益维护等不断线就业服务,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近期,我们将提早与教育部门和高校对接,尽快获取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完成信息移交,建立2024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宣传推广国家人社部求职登记小程序,将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台账,集中开展帮扶,并根据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依托我省“96885吉人在线”“吉聚人才云平台”,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中国公共招聘网等服务平台,归集发布更有利于毕业生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高频组织线上招、线下招、巡回招、校园招,精准推送,提升人岗对接效率。用足用好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等服务手段。推广求职能力实训营,开展模拟面试、职业规划、企业参观等体验活动。举办最美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选树活动,挖掘一批我省在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典型,以及留吉回吉来吉就业创业示范人物,开展巡回宣讲、媒体公开推介等活动,积极营造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总之,我们将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渠道,助力他们高质量充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