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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46号)
2022-10-19 来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1〕4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吉林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日

   

吉林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吉林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消防规划,也是消防体制改革后的第一个五年消防规划。准确把握这一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规划好全省消防工作,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现实需要,对于加快实现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全省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是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实施重大改革、推进重大转型的重要时期,党和国家将消防工作摆上更加重要位置,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行业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消防工作得以快速发展,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各项重大消防安保任务圆满完成,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处置高效,全省火灾形势基本稳定,较好地实现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平安吉林、幸福吉林建设创造了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和《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地方标准等配套文件,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下消防监督工作,各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年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开展市(州)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全省没有发生重特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在国务院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吉林省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不断优化。紧紧围绕不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这一底线,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等常态化整治和社会福利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建筑、洗浴汗蒸、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石化企业、学校、农村、消防车通道、自动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场所、关键领域系列消防专项行动,分行业、分领域一项一项治理,每年挂牌督办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有效控制火灾隐患增量、降低存量,同时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变化,优化服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服务复工复产,有力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发生火灾3.5万起、死亡118人、受伤31人,与“十二五”期间相比,火灾起数、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29.7%、42.1%和76.3%。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消防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高校新生军训、文化下乡活动,每年部署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暑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心手相牵·安全童行”“全民消防我代言”等系列主题活动,拍摄首部消防警示教育电影《119对你说》并取得公映许可证,在全国巡回展映。全省新命名20家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年均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提示字幕100万余条(次),发送安全提示信息2000万余条(次),营造了人人参与消防、共建和谐社会的浓厚氛围。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组建省级综合性应急救援机动支队和高层、地下、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地震、水域、山岳、生化、疫情、大型工程机械和搜救犬等省、市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专业队。59个中心消防救援站建设初具规模。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快速发展,已建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392支,城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70个,政府专职消防员达2945人,其他符合条件的乡镇和村屯全部组建了志愿消防队伍。与223支政府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立了联勤联战体系。“十三五”期间,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6.5万次,出动指战员63.5万人次,出动消防车辆13万辆次,营救8千余人,疏散2万余人,抢救财产价值32.5亿元,圆满完成了抗击台风“利奇马”“狮子山”和2020年历史罕见的3次台风登陆过境、长春德惠饮马河决口抗洪救灾任务及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十三五”时期,全省投入资金7.72亿元,新建消防站30座、小型站54座,建成3个支队级训练基地、3个战勤保障大队和43个训练设施。全省新增消防车辆427辆、装备器材24.8万件(套),并配备地震、水域、山岳等专业救援装备,有效提升综合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依托长春、延边、通化、松原建设区域性战勤保障基地,完善吉林、四平、白城、白山、辽源、松原6个战勤保障大队,初步形成“全省联勤保障-区域联动保障-地市独立保障”的三级战勤保障体系。

  第二节  “十四五”消防工作面临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全省消防工作虽取得显著成绩,但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在短期内仍难以改变,社会抗御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仍然较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大量欠账,应急救援能力与现实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未来五年,随着消防改革深入推进和产业、空间、生态、城建等关键要素的发展,全省消防事业将面临诸多挑战。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带来新挑战。我省出台扩大开放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并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对接,对消防安全服务提出更高要求。

  ——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带来新挑战。在世界经济低迷、全球市场萎缩的外部环境下,繁荣国内经济、畅通国内大循环,带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给消防安全领域带来新挑战。我省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三个五”战略、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战略、中东西“三大板块”建设,一大批重点项目、重大平台建设进入实施阶段,“夜经济”加快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对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明患隐忧现实风险带来新挑战。当前,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严格,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火灾隐患“存量大、增量难控”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深层次问题客观存在且短期难以解决。

  ——全灾种大应急职能带来新挑战。面对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职能定位,面对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需要,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遂行多样化救援任务的综合能力亟待提升。救援任务越来越繁重,大仗硬仗越来越多,各领域专业人才不足,一专多能的综合人才严重短缺,能承担特殊救援任务的人才凤毛麟角,专业人才力量建设亟待加强。

  ——公共基础建设滞后带来新挑战。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截至2021年7月,全省应建401个消防站,现有各类消防站(含小型站)241个,缺建160个,欠账率达39.9%。全省还有2个地级市未建成消防训练基地。消防救援队伍除灭火救援装备外,执行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性救援任务所需的救援装备几近空白,现有装备现代化水平还不高,高精尖装备缺乏,难以适应各类专业救援需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带来新挑战。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村消防工作发展滞后,消防安全基础薄弱,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农村消防水源等建设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进程,随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清一改一建”全面推进,农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将发生改变,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有待进一步做实做强。

  ——数字政府建设带来新挑战。全省抢抓5G规模商用契机,加快布局5G网络通信基础设施,推动“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能力提升,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对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推动传统消防救援工作优化升级带来新挑战,消防救援工作迫切需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动能转换、机制优化、资源整合,为应急救援实战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和关于东北振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划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消防工作新特征,增强战略定力,强化法治思维,突出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持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和水平,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题。围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队站建设、消防力量建设、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消防装备配备等短板,紧盯城市火灾防控难度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备、全民火灾防范意识不高等难题,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除隐患、补短板、强基础,真正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矛盾,推动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统筹结合,夯实基础。结合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产业升级,优化顶层设计,科学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合理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合理配置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统筹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加快推进城乡消防工作一体化进程。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运用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基础上,积极探索更加符合吉林实际的监督执法模式,深入推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创新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模式,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坚持融入大局,服务民生。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为全省深化改革开放、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优质的消防安全服务。着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毁、违章用火用电等隐患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求。

  ——坚持立足实战,提升能力。建强专业力量,配强专业装备,突出专业训练,加强技战术研究,打造与职能定位相匹配的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单位联合救援,城市应急响应和联动处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坚持科技引领,激发活力。全面融入数字政府建设,注重科技引领,优化科技资源,强化深度应用,消防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为事业发展、能力升级、队伍转型提供重要支撑。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火灾形势保持持续稳定。从根本上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有效预防较大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火灾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亡人、伤人四项指标持续平稳。

  ——消防法治化进程稳步推进。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加快我省消防安全领域立法工作和相关制度建设,构建完善消防法治体系。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厅字〔2020〕32号),加快推进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发挥消防救援机构参谋助手和统筹协调作用,常态化开展会商研判、函告通报、提示建议、联合执法,着力构建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新格局。实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行业条线监管。督促企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和指导、督查、考评、监测体系,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强化消防科普、警示教育和提示宣传,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整体提升。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质升级。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持“四句话”方针和“五个不动摇”,对照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新职能、新定位,不断完善作战指挥体系,建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狠抓专业化、模拟化、实战化、基地化训练,提升与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相适应、相匹配的应急救援专业能力。

  ——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修订、实施好城乡消防相关专项规划,积极将批准的城乡消防相关专项规划纳入本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消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消防站布局更加合理,消防车辆结构更加优化,消防装备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加强市政消防给水设施建设,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完好率达到100%。

  ——信息化支撑作用不断强化。深入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与消防工作深度融合。消防大数据管理平台全面建成。智能化、专业化消防移动业务系统广泛应用。各级扁平化、可视化、智能化指挥调度体系建成应用。基础信息支撑研判决策、精准防控、规范管理等符合新形势下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不断完善。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消防法治建设

  健全消防法规体系。深入贯彻中央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要求,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契机,修订《吉林省消防条例》,制修订配套规章,出台《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时清理、修改、完善与消防改革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不适应的政府规章。健全消防标准、规范管理体系,围绕火灾预防、消防组织、应急救援、监督执法、消防产品、公共消防设施、社会消防活动等制修订地方标准,加快推进省级政策实施和关键需求引导下的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各市(州)要研究制定符合地域特点的消防法规,健全完善地方消防标准体系。

  推进消防服务改革。结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移交工作,住房城乡建设、消防部门建立完善消防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建设工程综合监管,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的质量终身负责制。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承诺告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强化对大型公众聚集等重点场所源头监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部门政务信息互通,简化办事程序、压减消防审批时限,实现消防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建立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消防政务服务平台。

  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和机制,实施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公开、共享、通报制度,推动单位、公民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消防审批、行政处罚、火灾事故、重大火灾隐患、安全承诺履行情况和消防技术服务等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严格落实《全省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消防安全信用修复机制,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主动修复信用,对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主动加强消防工作的,及时修复失信记录。

  第二节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双定期”制度,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工作,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工作。加强省、市(州)政府对消防救援工作的领导,建立消防工作汇报协调机制,将消防救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城乡基层治理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涉及城市消防安全等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落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实施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纳入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定、规划计划、应急预案,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建立完善与消防救援机构定期会商、分析评估、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大力加强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十四五”期末,示范建设力争达标率100%。

  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规范日常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配齐消防器材设施,落实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消防安全培训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全面落实社会单位全员培训和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落实基层消防组织责任。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消防组织机构,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消防救援委员会,消防救援机构派驻专职消防文员,配齐工作人员,实体化运行。将消防网格化管理嵌入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化平台,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划分相对应的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民楼院实施动态管理,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到2022年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

  严格消防责任追究。制定《吉林省火灾事故责任调查规定》,明确火灾事故责任调查的责任主体,强化对属地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及个人的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建立消防安全行刑衔接机制,依法严惩消防安全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消防监督执法震慑力。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第三节  构建火灾防控体系

  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目标,将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内容,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部署、考核、约谈。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提升消防治理能力为重要抓手,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部署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三项攻坚治理,全力推进消防基层基础能力、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三项提升工程,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协作水平,坚决防止消防安全源头失控而产生新的先天性隐患,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优化消防安全监管模式。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一体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等高危火灾风险单位和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协作平台,创新社会消防治理模式,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制定出台火灾责任追究配套办法,加强消防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应用,加大媒体曝光力度,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加强消防技术服务监管。创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模式,建设消防技术服务监管平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的事中事后动态监管,提升监管质效,形成规范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建立消防产品全产业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间的协作监管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监督管理。

  第四节  强化消防宣传培训

  打造消防宣传新格局。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职业培训内容,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责任,建立消防宣传教育联动、检查考评和经费保障机制,推动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形成“政府统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公益运转”的全新消防宣传教育格局。

  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在“119”消防日、重大节日和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家庭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大力弘扬消防公益精神,深入开展“消防志愿者行动”,到2025年底,全省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5万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

  打牢消防宣传教育基础。加快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馆体系,依托农村乡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县(市、区)应急消防科普场馆建成率达到100%。各市(州)至少建设一个消防主题公园、一条消防文化街或一个消防文化广场。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发推广使用消防宣传教育服务平台,大力加强社区、乡村、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公众消防安全新需求开展精准宣传,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不低于75%。

  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师资力量建设,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培训课程,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电焊工、电工等特种职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街道乡镇要加强对社区民警、乡镇消防救援委员会成员、网格、村居委等基层治理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基层消防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制度,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安保人员等重点人员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第五节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建设现代化指挥体系。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着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要求,围绕救援理念、体制机制、指挥体系、应急人才、培训训练“五个现代化”建设目标,加快建设消防救援现代化指挥体系,着力提升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指挥能力水平。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强化跨区域应急救援调度指挥,提高极限条件下的综合救援能力。加快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的调度指挥体系,建立响应、指挥、协同、处置、保障为一体的应急救援联调联战机制。完善消防救援队伍战备值班、分级响应、遂行作战的运行机制,2021年底前,按编制配齐配强总队、支队灭火救援指挥部岗位人员,全面统计掌握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情况。2022年底前,将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消防接处警系统,逐步构建通信指挥模式。2023年底前,完成初、中、高级指挥员岗位轮训和指挥能力考评工作。

  建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省、市两级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建设标准,逐年配备器材装备,建立健全实战能力评测体系。采取政府建设、购买服务等方式,构建垂直救援、便捷高效的航空消防救援力量体系。2021年重点推进“高低大化”火灾扑救专业队伍建设,完成省级无人机消防救援大队组建任务。2022年重点推进地震、水域、山岳、道路交通等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完成无人机消防救援中队组建任务。2023年重点推进核生化、重型工程机械、直升机救援等专业队伍建设。2025年底前,完成航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健全专业化训练体系。推进省、市两级综合应急救援培训体系建设,依托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建设高层、地下、大型综合体火灾扑救和道路交通事故、地震灾害救援技战术培训中心。推动各地依托社会资源和天然地貌建设水域、地震、山岳、化工、车辆破拆救援等实战训练基地,配套培训师资力量,完善实战化训练体系与考评标准,提升综合应急救援实战能力。2022年底前,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组建不少于30人的示范示教中队,完成真火、电梯、地震等场景模拟训练设施建设任务。2023年底前,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分别组建1支不少于15人的消防救援示范示教团队,实战训练基地全面启动运行。

  构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落实消防救援队伍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求,完成指挥调度网络升级、配齐配强关键的公专网通信装备,打造高效畅通、稳定可靠的现场指挥应急通信系统,满足极端恶劣条件下应急救援现场融合通信需要。各级调度指挥网带宽不得低于国家有关要求。升级IPV4应用,加快推进IPV6应用,提升链路利用率和可靠性。加强专网通信装备建设,2022年底,各消防救援支队完成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多种卫星便携站和宽窄带自组网设备等核心设备配备。2023年底前,各消防救援站逐步完成相关卫星通信设备配备,提高断网情况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2022年底前,升级公网通信设备,满足网络迭代需要。大力发展融合通信技术,按照融合通信系统全国推广建设方案要求,完成全部融合通信系统建设任务,2023年,实现语音及图像融合通信。

  提升专职力量建设水平。各级政府对专职消防队伍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增加队伍员额,优化力量布局,强化装备配备,提升多灾种综合救援能力。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补齐城市消防救援站人员缺额。积极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实现乡镇社区全覆盖。制定出台专职消防人员管理办法,规范招录退出、培训考核、日常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通过协调指导、组织培训、资格认定、联合共建等手段,规范整合专职消防力量,逐步纳入全省统一的消防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和正规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荣誉体系。进一步完善专职消防力量与各级公安、供水、供电、供气、地震、气象、水利、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通,提高战时协同作战能力。

  打造新型智能指挥中心。以城市消防指挥中心为载体,调整优化接警调度席位、功能分区、综合显示等基础硬件环境,全面接入政府相关部门信息资源,部署消防智能指挥系统,完善作战指挥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管理网络化、力量调派高效化、联勤联动精准化、物联应用实战化、平台使用全员化;健全与智能指挥系统运行相配套的应急响应、分工协作、指挥调度、前后方协同及战后总结等指挥工作机制。发生灾害后,作战、指挥、信通、战勤等部门第一时间响应,根据职责分工,有序、有效、有力协作开展信息研判和指挥调度,为各级领导和一线指挥员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支持。战后根据救援处置情况,修正完善各环节工作规程,优化力量调度、技战术措施、指挥通信、协同配合等重点内容,及时编入智能指挥系统,提高指挥系统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战性。

  第六节  夯实公共消防基础

  推动修编落实消防规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时组织编制城乡消防相关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消防设施,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机制,新建、扩建城镇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无市政集中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地方,由当地政府出资,依托辖区内主要河流、湖泊等天然水源和社会单位内部水源,设置消防取水点或建设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将农村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切实提升消防水源建设水平。新建、改造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加强消防救援站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加快建设与灭火救援任务相适应的各类消防救援站、与实战需求相适应的训练基地、与实战训练相结合的室内多功能训练馆。依据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各地要在补齐160个消防救援站建设历史欠账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需求,科学布局特勤消防救援站、普通消防救援站。完成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的战勤保障消防站建设。积极推进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织密“一站多点、以点覆面”的城镇消防队站体系。

  加强基础装备设施建设。建设升级省级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消防救援实战训练设施。白城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完成消防训练基地建设。各地完成大队级消防救援站室内多功能训练馆建设任务,不断提升消防救援大队室内多功能训练馆建设水平和应用效能,有条件的大队建设各类实战训练设施。向装备要战斗力,落实自然灾害防治现代化工程,补齐巨灾大难应急救援装备短板,配备先进适用关键装备,推动装备体系整体升级换代,提升“全灾种、大应急”专业救援能力,有针对性配备水域、冰面、山岳、危险化学品等灾害事故处置特种防护装备。

  加强卫勤保障体系建设。落实《消防救援队伍职业健康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应急消〔2021〕95号),积极有序推进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健康中心建设,完善营房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配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质。结合地震灾害消防救援专业队医疗模块建设要求,依据主要灾种和重大灾情应急救援卫勤保障需要,按标准分类组建重型和轻型卫勤保障队。将场地建设和装备器材购置、维保、更新,以及职业健康和卫勤遂行保障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加强住房待遇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住房待遇保障暂行办法》(应急〔2021〕29号),各地政府结合实际将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予以优先保障。同时落实土地、经费等政策,加强全省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备勤公寓建设,确保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住房得到有效保障。

  第七节  深化基础信息支撑

  加快“智慧消防”建设。将“智慧消防”纳入数字政府和城市建设内容统一规划,制定“智慧消防”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建设火灾高风险场所监测预警系统,以融合数据为支撑,分级构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预警预测模型,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2021年,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建成全省火灾高风险场所监测预警系统。2023年至2025年,依托火灾高风险场所监测预警系统不断完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差异化、精准化监管逐步形成。

  信息资源融合共享。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信息采集机制,推动消防业务信息与社会行业信息资源融合共享。2021年,强化消防部门与各行业部门的数据供需对接匹配,构建互联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2022年至2023年,融合共享城市建筑、交通、水源、气象、视频监控数据及市场监管、公安、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水利等行业数据,分级建立城市消防大数据库,为数据深度应用奠定基础。

  推进消防大数据应用。以城市消防大数据为支撑,引入知识图谱、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等技术手段,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消防安全态势感知、实时监管与决策支持信息化机制。2021年至2023年,围绕日常巡查、监督抽查、重大安保和专项治理等应用场景,分类建立分析模型,准确分析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履责信息。2024年,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智能化管理,为党委政府、行业部门、消防部门、社会单位及网格员提供工作部署、隐患推送、流程引导、态势预警、投诉举报和风险提醒等服务。

  第四章  重点工程

  第一节  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工程

  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子工程。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能作用,将消防工作纳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内容,加强对消防工作部署、考核、约谈,每年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督导检查。建立省、市、县三级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系人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强化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派驻2000名消防文员。依托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平台,对接省委政法委做好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广,指导做好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新机制。

  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杆建设子工程。分类编制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打造5家全省大型集团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标杆单位,打造100家学校、医院、养老院和文物古建筑等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标杆,打造84家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

  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子工程。消防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完成每年度水改、电改、信息化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任务。全省消防救援机构每年对20个城市大型综合体、10栋超高层建筑、10个大型公共地下空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每月对本地区火灾形势、风险隐患、问题短板进行研判分析,提升预知预警能力,持续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三项攻坚治理。为消防监督执法、火灾事故调查人员配备专业车辆和现代化、智能化、便携式器材装备,提升监督检查科技信息化能力。

  第二节  消防救援专业力量建设工程

  建强6支省级化工灭火救援编队。依托长春、吉林、松原支队各组建1支重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依托四平、通化、辽源支队各组建1支轻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在全省培养100名化工事故处置专业人才。

  建强10支洪涝(水域)灾害救援专业队。依托长春、吉林支队各组建1支不少于100人的省级重型水域救援专业队。依托其他8个市(州)消防救援支队各组建1支不少于40人的市级水域救援专业队。在全省培养100名激流救援和100名潜水救援专业人才。

  建强10支地震(地质)灾害救援专业队。依托长春、吉林支队各组建1支不少于100人的省级重型地震救援专业队。依托其他8个市(州)消防救援支队各组建1支不少于60人的市级地震救援专业队。在全省培养200名地震救援专业人才。

  建强5支山岳(高空)绳索救援专业队。依托长白山支队组建1支不少于30人的省级山岳(高空)绳索救援专业队。依托长春、吉林、延边、白山支队各组建1支不少于15人的市级山岳(高空)绳索救援专业队。在全省培养200名绳索救援专业人才。

  建强10支无人机消防救援力量。依托省消防救援总队和长春支队应急通信保障分队组建1支不少于35人并下辖2个中队的省级无人机消防救援大队。依托其他9个消防救援支队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各组建1支不少于12人的市级无人机消防救援中队。在全省培养100名无人机驾驶和应急通信专业人才。

  第三节  消防救援培训体系建设工程

  打造5类省级实战训练基地。依托吉林市、松原市化工企业和松花江天然水域建设化工灾害处置实战训练基地和水域救援实战训练基地。依托松原市、四平市废弃建筑建设地震救援实战训练基地。依托通化市高速公路隧道和人防工程建设隧道(地下)工程车辆交通事故火灾、危化品泄漏事故处置实战训练基地。依托白山市天然地貌建设山岳救援实战训练基地。

  打造10类培训师资团队。依托长春支队和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打造体能教练员师资团队。依托长春支队打造高层及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扑救培训师资团队。依托通化、白城、辽源支队分别打造1个地下(密闭空间)火灾扑救及内攻紧急避险培训师资团队。依托吉林、松原支队打造化工灾害事故处置培训师资团队。依托长春、吉林支队分别打造1个潜水救援培训师资团队和1个激流救援培训师资团队。依托长春、四平、松原支队分别打造1个地震(建筑坍塌)救援培训师资团队。依托长春、吉林、延边、白山、长白山支队分别打造1个山岳(高空)绳索救援培训师资团队。依托延边、四平、松原分别打造1个车辆事故救援培训师资团队和危化品事故救援培训师资团队。

  第四节  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在长春市、辽源市建设两个国家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建设省级消防教育基地,依托开放消防救援站建设100个县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在全省建设100个社区消防科普e站,研发吉林省消防宣传教育平台和手机客户端,分级搭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集中管理平台,构建现代化消防科普教育网络。

  第五节  地方消防力量壮大工程

  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文员队伍,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重要补充。适应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加大灭火和应急救援服务供给。“十四五”期间,全省每年新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不少于20个,站均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少于15人。2023年底前完成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1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招聘、培训和入职工作,建强总队级机动保障队伍。

  第六节  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

  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重点配备举高、压缩空气泡沫、高层供水(气)、高风压排烟、灭火冷却、远程供水、泡沫输转、化学洗消等消防车辆以及消防机器人、无人机、便携破拆、搜救定位、轨道运输、通信联络、远距侦检、快速堵漏、动力关阀等装备。吉林市作为国家级石油化工产业园区所在地,要配备工业消防车、多剂联用消防车、气体消防车等。

  加快专业化装备配备。针对地质灾害配备人员搜寻定位、切割破拆、顶撑支护、全地形运输、生活保障、无人机航拍建模、卫星通信等装备,针对水域救援配备专业防护、搜索测绘、水面救援、水下破拆、水下通信、潜水打捞、救援舟艇等装备,针对山岳救援配备专业防护、搜索定位、远距通信、绳索救援、人员转运等装备。

  加强特种救援装备配备。加强洪涝、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堰塞湖、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救援装备配备,重点配备侦检定位、高效破拆、搜寻救护、撑顶支护、挖掘清障、应急排涝、坝体消融、铲冰除雪、远程投送、应急通信、模块运输等装备。

  第七节  战勤物资保障综合支撑工程

  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建立应对“全灾种、大应急”任务的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2021年,各地采取征召合同制消防员、外聘人员、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战勤保障队伍建设;与民航、铁路部门以及大型物流企业,完善应急装备物资配送协作机制;在重要交通枢纽、大型物流等建立消防救援应急配送中心。2022年,加强全地形、模块化前送装备配备;完成各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整合资源、优化布局、配套设施,配齐运输车辆、搬运机械,总队级库不少于2000平方米,长春、延边、通化和松原建设总队应急物资储备分库、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建设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不少于1500平方米,其他支队级库不少于1000平方米。2021年开始,逐步配备各类应急装备物资,2023年底前完成地质灾害救援类、山岳救援类、水域救援类、石化火灾救援类、建筑火灾救援类等应急装备物资标准化、模块化储备,提升远程快速机动能力。2023年至2025年,全省实现完整的战勤保障体系建设。

  第八节  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吉林消防大数据管理系统,汇聚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物联感知等信息,融合共享相关行业部门数据及社会单位相关数据资源,逐步实现火灾防控数据广泛汇聚和深度应用,提升大数据建设应用水平。建设火灾高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分级构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预警预测模型,全时段、可视化监测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监测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分级分色预警,为消防安全高效监管、精准执法、科学施策提供支撑。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消防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要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明确时间步骤、责任措施,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节  加强政策保障

  各地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和《吉林省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标准》,并根据现实需要适时调整,建立与经济社会和消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落实政府专职队员工资、高危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员经费保障标准。要将消防救援站、消防装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纳入本级政府项目库,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纳入相应的经费渠道予以重点保障。健全完善省级财政支持县级财力困难地区消防救援站建设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公共服务均等化。各级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等急需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专项保障,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深入落实国家关于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员一系列政策保障标准,出台更加具体的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优抚优待政策落实落地,推动建立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消防职业病防治和保障体系。

  第三节  加强考核问效

  将消防规划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议事协调作用,有力有序推进消防经费、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力量等重大事项的落实。“十四五”期末,省政府将对消防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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