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5来源:
医疗保障关系民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最为关注的一项民心工程。近年来,梅河口市将医疗保障提标工程作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中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75%提高80%以上。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切实兑现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承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梅河口市建立了职工普通门诊保障制度,职工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为1000元,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50%、55%、60%,退休人员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起付标准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定点零售药店待遇政策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保持一致。住院报销比例由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75%、1万元以上85%,调整为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为80%、85%、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职工大额补充保险起付标准由9万元调整为8万元,报销比例由85%提高到90%。年度支付限额由21万元提高到42万元,调整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加大额补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不断提升,受益者是群众,方便的是百姓。下一步,梅河口市将进一步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全面加强医保行政监管和经办稽核,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强化智能监控,保持对虚构医疗服务项目、过度诊疗、医保卡套现等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提供诊疗服务。
